加入日期: | 2011.08.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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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8.17 |
招標業主: | 靈寶市公安局 |
招標代理: | 河南宏業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靈寶市 |
內 容: | 招標內容:監控前端設備、機房設備、補光設備 |
靈寶市社會治安科技防控二期工程設備采購招標公告
河南宏業建設管理有限公司受靈寶市公安局的委托,對委托人委托的靈寶市社會治安科技防控二期工程設備采購項目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招標。歡迎符合相關條件的投標人申請參加投標。
一、采購項目:靈寶市社會治安科技防控二期工程
二、招標內容:監控前端設備、機房設備、補光設備
三、技術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四、資金來源及付款方式:自籌資金;
付款方式:合同簽訂之日起一周內付工程總造價的30%,驗收合格一周內付工程總造價的30%,驗收合格之日起滿一年付工程總造價的30%,合同簽訂之日起滿三年付工程總造價的10%.
五、工期要求:雙方簽訂合同后60日歷天
六、質保要求:免費質保期三年
七、投標申請人資格要求:
1.供應商須符合《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
2.投標人應具有獨立的法人資格,具備安全技術防范工程壹級資格證;注冊資金不低于500萬元(含500萬元);
3.投標人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專業技術能力;
4.投標人需提供所投貨物生產商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專項授權書,并由生產商承諾可以保證代理商的售后及服務質量;(注意:同一生產商針對本項目專項授權不得超過5份)
5.投標人需有類似項目業績(合同額不低于200萬元)。
6. 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八、報名時須提供的材料:
1.企業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安全技術防范工程壹級資格證書、法人代表證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被授權人身份證及廠家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
2. 公司簡介(經營業績、從業人員、技術人員和榮譽證明等)。
3.以上資料報名時均需出示原件,留加蓋公章的A4紙復印件一套。
九、報名時間:2011年8月11日--2011年8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節假日不接受報名)
報名及購買招標文件地點:靈寶市人民銀行八樓(金城大道與富士路交叉口)河南宏業建設管理有限公司靈寶分公司。
十、本次招標聯系事項
采購人:靈寶市公安局
聯系人:李先生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河南宏業建設管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張女士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