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8.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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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8.09 |
招標業主: | 東??h安峰鎮人民政府 |
招標代理: | 連云港宏業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東??h |
內 容: | 招標工程項目的規模:道路全長1403.552米,規劃紅線24米,12米車行道;綠化帶、人行道暫不施工。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路 |
東??h安峰工業園區振興北路新建工程
1、 東??h安峰鎮人民政府 的 東??h安峰工業園區振興北路新建工程 ,已由 東??h移民辦辦公室 批準建設?,F決定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1)招標工程項目的性質:新建
(2)招標工程項目的規模:道路全長1403.552米,規劃紅線24米,12米車行道;綠化帶、人行道暫不施工。
(3)招標工程項目的結構類型:
(4)招標工程項目的招標范圍:砼道路
(5)招標工程項目的標段劃分:一個標段;
(6)招標工程項目的資金來源和落實情況: 財政撥款 已落實
(7)工程建設地點為 東??h安峰鎮 ;
(8)計劃開工日期為2011年 8月 20 日,計劃竣工日期為 2011 年 11 月 17 日,工期 90 日歷天;
(9)工程質量要求符合 合 格 標準。
3、凡具備承擔該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的企業,均可對上述東??h安峰工業園區振興北路新建工程 招標工程項目(標段)向招標人提出資格后審申請,只有資格后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能參加投標。
4、投標申請人必須滿足以下條件:
(1)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或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叁 級及以上資質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建造師須是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市政或公路工程貳 級及以上資質;
(2)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具有獨立訂立合同的能力;
(4)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5)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
(6)資格后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7)企業具備安全生產條件,并取得安全生產許可證;擬派建造師須提供安全考核合格證(B)類;專職安全員(C)類證。
(8)按“連建管【2006】636號文”規定:投標人不得使用被限制聘任或委托的項目經理進行投標。一個項目經理及其項目經理部主要管理人員原則上只能承擔一個工程項目的施工管理,必須在上一工程項目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竣工階段,已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監理單位同意后報縣招標辦備案后方可承擔。
(9)投標人必須執行連建綜[2006]542號文,蘇建工(2006)164號文規范勞動用工,實行《勞動計酬手冊制度》,中標單位須提供市、縣清欠辦出具的實行《勞動計酬手冊制度》證明。
(10)中標企業須提供施工企業(包括省市進入本市的企業)在造價部門申請的《連云港市建筑工程發承包手冊》,由工程所在地招投標管理機構填寫相關信息并簽字蓋章。
(11)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①本工程執行蘇清辦[2007]13號文、蘇清辦[2008]13號文和蘇清辦[2009]21號文②各投標單位經辦人必須憑企業介紹信原件、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以及營業執照、擬派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前來報名同時獲取招標文件③招投標活動每個環節,該經辦人必須出示身份證原件,經辦人不經招標人同意不得變動。④投標企業應承諾貫穿工程整個招投標活動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是真實有效的,一但發現有虛假行為,招標人立即中止該投標人的投標活動,并上報相關主管部門追究責任⑤本工程采用抽簽法(依據東住建發[2011]01號文)
5、投標申請人可從 東??h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處獲取資格后審文件,時間為 2011年 8 月 5 日至 2011 年 8 月 9 日,每天上午 08 時 30分至 11 時 30 分,下午 15 時 00分至 17 時 30 分(公休日、節假日除外)。
6、報名時請攜帶企業介紹信原件、經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企業營業執照復印件、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擬選派建造師注冊證復印件、擬選派建造師安全考核B類證復印件。
招標人(公章): 東??h安峰鎮人民政府
辦 公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聯系電話***
傳 真:***
招標代理機構(公章): 連云港宏業建設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辦 公 地 址:***
郵 政 編 碼: 222300 聯系電話***
傳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