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洛政采購中心[2011]237-1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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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7.14 |
截止日期: | 2011.07.21 |
招標業主: | 洛陽市文物管理局 |
地 區: | 洛陽市 |
內 容: | 合格投標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投標人應具備國家文物局頒發的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甲級資質(業務范圍包括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保護),并同時具備建筑設計甲級資質,擁有文物保護規劃專業和有實踐經驗的規劃、考古、文保、建筑設計等相關專家。擬派的項目負責人應為相關專業高級技術職稱,主要設計人員應具有相應設計經驗和業績。 2、投標人自2008年以來至少完成過1項地市級(含)以上文物保護項目設計業績。 |
關鍵詞: | 設計 |
洛陽市文物管理局關于洛陽市含嘉倉、回洛倉遺址保護展示工程方案設計項目的采購公告
依據洛陽市財政局洛購通【2011】179號計劃批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及有關規定,受洛陽市文物管理局的委托,洛陽市政府采購中心組織的公開招標洛陽市含嘉倉、回洛倉遺址保護展示工程方案設計項目(洛政采購中心[2011]237號)因故招標失敗。經政府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批準改為競爭性談判方式重新組織采購,現發布公告如下:
一、采購編號:洛政采購中心[2011]237-1號。
二、采購項目:洛陽市含嘉倉、回洛倉遺址保護展示工程方案設計項目。共一個標段,資金來源,財政投資(詳見采購文件)。
三、合格投標人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1、投標人應具備國家文物局頒發的文物保護工程勘察設計甲級資質(業務范圍包括古文化遺址、古墓葬保護),并同時具備建筑設計甲級資質,擁有文物保護規劃專業和有實踐經驗的規劃、考古、文保、建筑設計等相關專家。擬派的項目負責人***
2、投標人自2008年以來至少完成過1項地市級(含)以上文物保護項目設計業績。
3、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四、獲取采購文件辦法:采購文件免費登記領取,本次采購免收中標服務費。符合上列條件的合格投標人可從 2011-07-14起至2011-07-21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30(北京時間,下同,節假日除外),到洛陽市政府采購中心(洛陽新區市府東街市財政局附樓二樓221室)登記領取采購文件。
五、投標截止日期及開標日期:2011-07-22下午16:00:00
六、投標及開標地點:洛陽市政府采購中心開標大廳。
地址:***
聯系人及電話:***
七、戶 名:洛陽市政府采購中心
開戶行:洛陽銀行高新支行
賬 號:734010201090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