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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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7.14 |
招標業主: | 新區救助管理站 |
地 區: | 上海市 |
內 容: | 內容為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為壹年,預算金額為65萬元。 |
上海浦東新區2011-159號政府采購信息-關于新區救助管理站物業管理采購信息
受新區救助管理站的委托,上海市浦東新區政府采購中心擬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對新區救助管理站物業管理(項目編號:2011-7-001)進行采購,在第一次規定的時間內報名供應商數量未達到法定要求,現再次進行報名。
一、采購內容
1.內容為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為壹年,預算金額為65萬元。
符合資格(資質)要求的供應商可根據自身實際情況報名。詳細需求請點擊本采購信息右下角圖標下載(《浦東政府采購網》),本項目最終采購需求以競爭性談判文件為準。
二、供應商資格(資質)要求
1.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報名供應商不得是同一法定代表人);
2.報名截止之日前三年內,在政府采購活動中無不良行為記錄;
3.本項目僅接受在上海政府采購中小企業供應商子庫中的中小企業報名;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形式參加;
5.具有物業管理企業三級(含三級) 以上資質。
三、供應商報名
1.未在上海政府采購網登記的供應商,必須按規定完成登記手續。如為中小企業,未進入上海政府采購網政府采購供應商庫中設立中小企業供應商子庫的,必須按規定完成登記手續。
2.請符合資格(資質)要求的供應商點擊本采購信息右上角“我要報名”提交報名申請(《浦東政府采購網》),供應商獲得報名號后則表示報名成功。請供應商務必將報名信息填寫完整,因信息不完整或失真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應商自負。
3.報名時間:2011年7月12日16時至2011年7月14日13時(北京時間,下同)。
四、供應商資格(資質)預審
報名結束后供應商按下列要求進行資格(資質)預審。逾時未參加預審、提供的資料不全的,將不予獲準參加該項目談判。
1.預審時間:2011年7月15日工作日9:30~11:00、13:30~16:30
2.預審地址:***
3.預審時供應商授權代表需攜帶的資料如下:
(1)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原件和上述復印件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權書原件;
(3)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物業管理企業資質證書,原件和上述復印件加蓋公章。
五、發放競爭性談判文件
預審通過后,供應商憑用戶名和密碼在此信息右下角下載。具體下載要求詳見采購文件下載須知。
六、聯系方式***
報名及文件發放聯系人:張蘊佳 聯系電話:(021)68541802 傳 真:***
項目經辦人:范輝 聯系電話:(021)68541852 傳 真:***
供應商受理窗口地址:***
采購中心辦公地址:***
請供應商務必在仔細分析采購需求后再決定是否報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