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7.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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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業主: | 佛山市公安局禪城分局 |
地 區: | 佛山市 |
內 容: | 全區154平方公里,目前市局完成了禪城分局瀾石派出所20平方公里的基礎地址數據采集,本項目將完成剩余的134平方公里的基礎數據采集。 |
佛山市公安局禪城分局擬對佛山市公安局禪城分局警用地理信息系統數據采集項目進行單一來源采購,現進行單一來源采購公示(公示時間2011年7月4日至2011年7月8日),并邀請其他能夠提供滿足本項目采購需求的供應商進行登記。
一.采購人名稱:佛山市公安局禪城分局
二.采購項目名稱:佛山市公安局禪城分局警用地理信息系統數據采集
三.采購組織類型:政府采購
四.擬采購項目概況:
為推進佛山市“警用地理信息系統”建設,禪城分局負責本轄區基礎地址數據的采集工作。全區154平方公里,目前市局完成了禪城分局瀾石派出所20平方公里的基礎地址數據采集,本項目將完成剩余的134平方公里的基礎數據采集。
五.擬采用的采購方式:單一來源采購方式
六.申請理由:
該項目屬于下列第(2)種情形:
(1)只能從唯一供應商處采購的;
(2)發生了不可預見的緊急情況不能從其他供應商處采購的;
(3)必須保證原有采購項目一致性或者服務配套的要求,需要繼續從原供應商處添購,且添購資金總額不超過原合同采購金額百分之十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七.擬定供應商:
廣州市精一規劃勘測科技有限公司
八.其它事項:
供應商對該項目擬采用單一來源采購方式及其理由和相關需求有異議的,可以自本公示發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人提出意見。
九.附件:采購方案主要內容
1. 采購及建設內容:
1)佛山市公安局禪城區分局警用基礎地理信息數據整理,全市1:500地形圖數據(DWG格式)按公安部PGIS標準整理、編輯、坐標轉換為WGS84、格式轉換為SHP、分層、要素分類賦代碼、屬性填寫等;
2)佛山市公安局禪城區分局警用公共地理信息數據采集及加工制作;
3)佛山市公安局禪城區分局警用業務專用地理信息數據采集及加工制作;
4)對于政府機關、公安部門、派出所、消防部門、文化場所、娛樂場所、科研機構、醫療機構、街道辦事處、鄉鎮政府、居委會、學校、大型工廠、大型企業、超市、購物廣場、工商機構、稅務機構、電信移動聯通部門、郵政部門、銀行、領事館、公交站、大廈、旅游景點、公園、機場、港口、酒店、運動場所、加油站、收費站、服務行業等重要信息點要求拍照并連接入庫;
5)對于治安卡點(卡口)、監控點、報警點、執勤點等警用設施要求拍照并連接入庫;
6)采集門牌號碼屬性、位置并對門牌號碼進行拍照;
2. 完工期或交貨期:三個月。
3. 驗收標準:按公安部、省公安廳的有關PGIS規范和標準驗收。
4. 質保期及售后服務:
4.1 供應商所提供的產品保質期為自采購人驗收通過之日起一年;
4.2 供應商所提供一年免費運行維護(不含更新)。
5. 付款方式:分四期付款,合同簽訂后30%,試運行后35%,終驗后25%,驗收一年后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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