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6.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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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7.01 |
招標業主: | 如東縣人民政府 |
地 區: | 如東縣 |
內 容: | 工程建安投資約5500萬元 |
關鍵詞: | 改造工程 監理 |
項目編號:RDS專20110602101
如東縣2011年危橋改造工程施工監理招標公告(第二次)
如東縣2011年危橋改造工程項目已由 如東縣人民政府批準建設,項目招標人為如東縣交通運輸局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如東縣2011年危橋改造工程施工監理進行公開招標,招標人為 如東縣交通運輸局 。誠邀具備相應資格條件的監理單位參與本項目的投標。本項目采用資格后審方式。
1、項目概況及招標范圍:
本項目共分一個標段,招標范圍主要包括掘港鎮農橋5座、大豫鎮農橋17座、長沙鎮農橋3座、曹埠鎮農橋5座、苴鎮農橋3座、岔河鎮農橋2座、雙甸鎮農橋2座、新店鎮農橋6座、馬塘鎮農橋4座、豐利鎮農橋15座、洋口鎮農橋14座、拼茶鎮農橋4座、河口鎮農橋7座、袁莊鎮農橋3座,共計90座農橋的監理;工程建安投資約5500萬元。計劃開工日期為2011年7月30日, 工期約5個月。監理服務期29.5個月,其中:包括施工準備期0.5個月,施工階段 5個月,交工驗收與缺陷責任期階段24個月。
2、投標人的資格要求:
2.1投標人及擬派人員要求:
(1)投標人必須具有交通運輸主管部門頒發的公路工程 丙 級及以上監理資質,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近四年內至少具有 2項中橋及以上工程施工監理經驗的監理單位。
(2)擬派總監理工程師(及備選)具有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監理工程師資格,為投標人自有人員,具有橋梁工程或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五年以上同類工程監理經歷,擔任過兩項以上同類工程監理負責人***
(3)專業監理工程師必須具有交通運輸部公路工程專業監理工程師及以上資格,具有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技術職稱,三年以上同類工程監理經歷。
(4)環保工程師、安全工程師必須具有安全、環境保護監理培訓證書。
2.2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2.3具有投資參股關系的關聯企業,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關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時對同一合同段提出投標申請。
3.報名及招標文件的獲取
請各投標人于2011年6月27日-2011年7月1日(每個工作日的8:30~11:30,14:30~17:00北京時間)到如東縣交通運輸局604室報名,并購買招標文件項目專用本(招標文件范本由投標人自備),項目專用本收費標準為人民幣600元,售后不退,逾期不予受理。報名時經辦人需攜帶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指彩色復印件或掃描件),并加蓋公章后裝訂成冊:
(1)單位介紹信原件;
(2)法人授權書原件;
(3)經辦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5)企業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
(6)總監理工程師(及備選)的監理工程師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投標文件的遞交
4.1遞交投標文件的截止時間為2011年7月14日9時30分,請在該截止時間之前,將投標文件遞交至 如東縣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中心(如東縣建設大廈1樓)。
4.2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4.3領取招標文件的潛在投標人,如不參加本工程投標,則應當在投標截止時間三天前以書面形式通知招標人,如無故不參加投標而造成投標人不足3家而重新招標的,若重新招標的招標范圍、規模、上限價和資格條件要求未發生改變,招標人將拒絕其參加重新招標的投標。
5、監理服務費用支付方式:監理范圍內工程交工驗收(單座橋梁為一個驗收單元,以交工驗收證書載明的日期為準)后一個月內付結算價的50%;在第一次支付后的第13個月內再支付結算價的30%,第25個月內按審計價全部支付完畢(以上付款均不計利息)。
6、發布的媒介
本次招標公告同時在“南通市工程建設網”上發布。
7、聯系方式
招標人:如東縣交通運輸局
招標人地址:***
聯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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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郵編:226400
招標代理機構:江蘇方桂圓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南通市小石橋金路大廈A座304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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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真:***
郵編:2262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