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LZC110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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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6.16 |
截止日期: | 2011.06.19 |
地 區: | 大慶市 |
內 容: | 食堂設施及廚房雜品 |
公告標題:大慶市龍鳳區三永湖學校食堂設施及廚房雜品采購項目競爭性談判
黑龍江省大慶市龍鳳區政府采購中心對大慶市龍鳳區三永湖學校食堂設施及廚房雜品進行采購,采購方式為競爭性談判,歡迎有能力的國內供應商報名參加。
一、項目編號:LZC11008。
二、標的名稱:食堂設施及廚房雜品。
三、項目簡要需求:食堂設施及廚房雜品。詳細需求見LZC11008號《談判文件》。
四、報名時間:2011年6月16日至2011年6月19日16時止。請有意的供應商盡早報名。具體以標書為準。
五、供應商資格條件:除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中有關供應商申請取得政府采購資格的相關條件外還應符合下述資格條件:
1、生產廠家參與競爭的提供有效的獨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要求具有年檢情況記錄和經營范圍;從事相關產品生產或經營期限在5年及以上,注冊資金5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稅務登記證原件、有效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必審條件)
2、經銷商或代理商參與競爭的提供有效的獨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要求具有年檢情況記錄和經營范圍;從事相關產品經銷在3年以上,注冊資金5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稅務登記證原件、有效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件,同時需提供生產廠家企業營業執照(要求具有年檢情況記錄和經營范圍、復印件加蓋生產廠家公章)、稅務登記證(復印件加蓋生產廠家公章)、有效的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生產廠家公章)、廠家授權書原件。(必審條件)
3、生產廠家參與競爭的提供2008年以來同政府、學校等直接用戶簽訂的類似項目合同原件(或經過公證機關公證的復印件)3份及以上,每份合同金額詳見各項目編號下《談判文件》具體要求。
4、經銷商參與競爭的提供2008年以來同政府、學校等直接用戶簽訂的類似項目合同原件(或經過公證機關公證的復印件)3份及以上,每份合同金額詳見各項目編號下《談判文件》具體要求。
5、具有良好的企業信譽。
6、供應商中標后不得將項目分包或轉讓給其他主體實施。
7、供應商必須提供所經銷產品生產廠家、品牌、制造標準、產品的檢驗報告,技術規范必須符合國家現行的相關標準以及執行規范。
8、生產廠家或經銷商或代理商負責產品的安裝、調試。
9、其他要求詳見各項目編號下《談判文件》。
注:上述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六、供應商資格初審:有意參加競標的供應商,請在報名時限內將以下資格證明文件送達本中心。資格證明文件主要包括: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原件;
◆書面注明所投項目編號、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非企業法定代表人前來報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七、本項目要求供應商具備的其他資格條件在開標時審查。
八、報名地址:***
郵 編:163711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傳 真:***
九、注意事項:
1、參標供應商應詳細閱讀本公告,并依據公告要求提供相應資質資格證明文件方為初審合格。未達到上述要求造成報名失敗,本單位不另行通知。本次審核為供應商報名資格初審,終審結果將由評標委員會根據評標現場供應商提供的資質資格證明文件進行最終審核確認。
2、采購中心于2011年6月16日至2011年6月19日16時發放談判文件。由于供應商較晚報名或未及時領取談判文件導致的供應商未能及時參加采購程序影響供應商正常參與投標的,由供應商自行承擔相關責任。
3、已報名參與競爭的供應商,因自身原因不能參與談判會議,請于談判會前1天將書面退標申請送至本中心。若未書面通知本中心對采購項目造成不利影響的,該供應商將被列入不良記錄一次。由于未經告知擅自退出競爭記入不良記錄或其他原因被列入不良記錄3次以上(含3次)者,將取消其6-12個月參與本中心組織的政府采購活動資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