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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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7.06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番禺區石樓鎮人民政府 |
招標代理: | 廣州市新業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珠江路道路改造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橋涵、排水、排污工程及其附屬工程等,道路總長約509米。 |
根據番發改[2010]202號文批準,并且本工程具有施工圖審查證明文件及資金證明,廣州市番禺區石樓鎮人民政府現對番禺區石樓鎮珠江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進行施工總承包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稱:番禺區石樓鎮珠江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總承包
二、招標單位:廣州市番禺區石樓鎮人民政府
聯系人:何先生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市新業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陳先生 聯系電話***
招標監督機構: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投訴電話:***
三、建設地點:廣州市番禺區石樓鎮珠江路
四、項目概況:
本項目為番禺區石樓鎮珠江路道路改造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橋涵、排水、排污工程及其附屬工程等,道路總長約509米。
五、標段劃分及各標段招標內容、規模和招標控制價:
1、本工程劃分為1個標段。
2、各標段招標內容、規模和招標控制價:
(1)項目編號:2011-2353
(2)招標內容:按招標人提供的招標文件、招標答疑文件、全套施工圖設計、設計說明及補充說明,完成本工程包括路基、路面、橋涵、排水、排污工程及其附屬工程等內容(具體以招標人所發施工圖紙為準)。
(3)規模:路線全長約509米。(具體數據以圖紙為準)
(4)招標控制價:560.346672萬元
六、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七、發布招標公告時間:
從2011年6月16日至2011年7月6日10時30分。
注:發布招標公告的時間為招標公告發出之日起至投標截止時間止。
八、遞交投標文件時間、履行投標登記時間與開標時間
1. 遞交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當天):2011年7月6日,9 時00分至10時30分。
2. 履行投標登記時間:2011年7月6日,9 時00分至11時00分。
3. 開標時間:2011年7月7日9 時30分。
4.投標截止時間、履行投標登記時間與開標時間是否有變化,請密切留意招標答疑中的相關信息。截標后,開標時間因故推遲的,相關評標信息仍以原定的開標時間的信息為準。
九、遞交投標文件和辦理投標登記手續
1.投標人應在遞交投標文件截止時間前,到達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番禺交易部(廣州市番禺區市橋街白沙路101號) 一 樓大廳 遞交投標文件,領取登記號碼,并按登記號碼順序履行投標登記。
2.履行投標登記:投標人應出示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參加時提供)、本人身份證原件(第二代居民身份證)、注冊建造師(項目經理)證書原件(項目負責人***
〔注:法定代表人或擬派項目負責人***
3. 投標擔保及投標報名費:
(1)投標擔保20萬元,投標擔??稍谶f交投標文件時現場繳納,也可通過“網銀”方式繳納或年度保證金的方式繳納,投標擔保須在開標前完成繳納。
(2)投標報名費為100元/標段,報名費須在投標截止前完成繳納。
4.項目負責人的使用狀態按投標文件提交截止時間,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企業庫記錄的信息為準, 如出現擬報項目負責人***
十、資格審查方式:
1、本工程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實行電子化資格審查。
十一、投標人合格條件:
1、投標人均持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質證書及安全生產許可證。
2、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不含暫三級)或以上級別施工總承包資質(注:施工總承包招標選擇此項,應選擇符合招標內容的一種施工總承包資質;聯合體的,以資質等級低的一方為等級標準)。
注:招標內容含有設計要求,且設計要求僅為深化設計的,在投標人的資質設置要求中,不允許設置設計資質要求。
3、投標人擬擔任本工程項目負責人的人員為市政公用工程專業二級或以上級別的注冊建造師,持有項目負責人***
注:建造師的專業及等級標準按《注冊建造師執業管理辦法(試行)》及《注冊建造師執業工程規模標準(試行)》;注冊建造師包括有效的注冊臨時建造師。根據廣東省建設廳《關于明確省外二級建造師入粵注冊和執業有關問題的通知》(粵建市函〔2011〕218號),二級建造師執業資格證書、注冊證書僅限所在行政區域內有效,不得跨省執業。
4、專職安全人員須具有施工安全考核證書(C類)。
注:(1)上述投標人合格條件的信息取自投標人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企業庫登記的信息,企業庫記錄的該部分信息將被視為投標申請人遞交資格審查資料的一部分。評標委員會對該部分資料的審查將以開標當天中午十二時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企業庫記錄的信息為依據。投標人應及時維護附件二的信息,確保各項信息在有效期內。
(2)施工總承包的項目在投標人信息錄入時,將由交易中心的交易管理系統對投標單位的企業資質進行自動初步篩查,凡企業資質信息不滿足招標公告要求的,其信息將不能錄入。
未在招標公告第十一點單列的資審合格條件,不作為資審不合格的依據。
十二.招標公告網上發布時,同時發布招標文件、施工圖紙、招標控制價。招標公告發布之日起計算編制投標文件時間,編制投標文件的時間不得少于20天。
如招標人需發布補充公告的,以最后發布的補充公告的時間起計算編制投標文件時間,并需在招標答疑中明確說明。
十三.中標結果將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公示,公開接受投標人的監督。
十四、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人不足5名或經評審有效的投標單位不足3名時為招標失?。ó擭個標段同時招標且不允許兼中時,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人不足N+4名或經評審有效的投標單位不足N+2名時為招標失?。?。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招標人因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需申請改變招標方式或不招標的,應按《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03.4.2)的第四十條規定執行。
十五、本工程根據《關于規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控制價設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號)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500-2008《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設置招標控制價。
十六、投標單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標文件中任何違法及不公平內容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或依法向(1)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投訴電話:84892221;(2)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局,投訴電話:84833337;(3)廣州市番禺區監察局,投訴電話:***
十七、本公告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和 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局網站等媒體發布,本公告的修改、補充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本公告在各媒體發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處,以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的文本為準。
十八、本招標公告及招標文件使用GZZB2010-004-2招標文件范本。本公告與范本內容不同之處均以下劃線標明,所有標明下劃線部分屬于本公告的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樣的效力。
十九、本項目為電子評標,投標文件一律不接受紙質文件,投標人將被要求遞交具備法律效力的電子投標文件。為此,投標人應當具備使用依法設立的電子認證服務提供者(廣東省數字證書認證中心(GDCA))發放的電子簽名認證證書對電子投標文件進行電子簽名的能力。投標人可以到廣東省數字證書認證中心設立在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的代辦點辦理電子簽名認證證書。電子投標文件的編制須使用v1.1.3.3版本的投標文件管理軟件。
二十、招標圖紙的獲取可登錄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進入會員專區下載。
招 標 單 位 :廣州市番禺區石樓鎮人民政府
招標代理機構:廣州市新業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招標人聲明
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
我單位就番禺區石樓鎮珠江路道路改造工程施工總承包作出如下聲明:本次招標公告描述的招標內容與圖紙相符,與項目審批部門核準的招標范圍相符。我單位保證本次招標內容和資料真實、完整,對公告的虛假陳述承擔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