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6.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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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6.09 |
地 區: | 烏魯木 |
內 容: | 1、中介機構資質為政府采購代理乙級以上(含乙級); 2、具有在財政部門備案的工程招標代理資質乙級以上(含乙級); 3、承擔過此類項目的招標代理工作; 4、具有良好的信譽,誠實信用,沒有不良記錄; |
關鍵詞: | 鍋爐 |
經自治區財政廳政府采購管理辦公室批準,新疆師范大學擬對清潔能源改造項目土建部分(鍋爐房建設工程)進行分散采購。按照政府采購的有關程序,需委托一家具有政府采購招標資質的中介機構代理相關事宜,具體要求:
1、中介機構資質為政府采購代理乙級以上(含乙級);
2、具有在財政部門備案的工程招標代理資質乙級以上(含乙級);
3、承擔過此類項目的招標代理工作;
4、具有良好的信譽,誠實信用,沒有不良記錄;
5、取費標準(一式兩份并密封):按百分比報價,實際取費為項目中標金額×百分比;
6、提供近三年業績狀況;
7、報名時須攜帶以下資料:
(1)單位介紹信及法人委托證明;
(2)營業執照副本(蓋紅章);
(3)資質證書副本(蓋紅章);
上述證件提供復印件,報名時須攜帶原件核對。
8、公告發布時間:2011年6月3日至2011年6月9日;
9、資料報送時間:2011年6月9日下午16點至18點(北京時間);
10、報送地點:烏魯木齊市新醫路102號新疆師范大學教學主樓8樓資產管理處 招標采購辦公室;
11、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