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JXYCCG-2011-116 |
---|---|
加入日期: | 2011.06.02 |
截止日期: | 2011.06.23 |
招標業主: | 宜春市政府采購辦 |
地 區: | 宜春市 |
內 容: | 第一包:臺式計算機 第二包:便攜式計算機 第三包:打印機 第四包:復印機(包括數碼復合機) 第五包:傳真機 第六包:數碼相機 第七包:數碼攝像機 第八包:投影儀 第九包:掃描儀 第十包:空氣調節器(中央空調設備和其他專用制冷、暖設備除外)。 |
關鍵詞: | 攝像機 傳真機 相機 |
江西省宜春市政府采購中心關于宜春市市直單位第二期政府采購協議供貨公開招標公告
受宜春市政府采購辦委托,宜春市政府采購中心對2011年6月1日至2012年5月31日為期12個月的市直單位第二期臺式計算機、便攜式計算機、打印機、復印機(包括數碼復合機)、傳真機、數碼相機、數碼攝像機、投影儀、掃描儀、空氣調節器(中央空調設備和其他專用制冷、暖設備除外)政府采購協議供貨進行公開招標,歡迎合格供應商參加投標。
1、招標編號:JXYCCG-2011-116
2、招標項目:共十包,
第一包:臺式計算機
第二包:便攜式計算機
第三包:打印機
第四包:復印機(包括數碼復合機)
第五包:傳真機
第六包:數碼相機
第七包:數碼攝像機
第八包:投影儀
第九包:掃描儀
第十包:空氣調節器(中央空調設備和其他專用制冷、暖設備除外)。
具體內容請詳見第一章第三節《采購物品需求與技術要求》。
特別提醒,投標截止期前7日內由生產廠家或至少一家投標供應商提供以下加蓋生產廠家原章的證明材料:
(一)投標產品的生產許可證和產品鑒定證書以及由國家認可的質檢機構出具的國家強制認證、產品質量檢測報告。
(二)每款產品在國內生產的有效產地證明文件。
如未及時提供以上證明材料,將取消該機型的協議供貨產品資格。
3、投標人資格要求:
(一)滿足《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二)具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有相應經營范圍,注冊資金50萬元(含50萬元)以上。具備有效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有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宜春市市區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含營業網點、倉庫等,經營場所為自有場所的提供產權證復印件,為租用場所的提供出租方產權證以及租用合同或者協議的復印件)。
(三)具有履行本次政府采購的專業技術能力。
(四)具有固定的送貨人員和送貨工具,能在合同約定時間內將所采購貨物安全、無損的送到采購單位。
(五)投標產品售后服務由供應商負責的,應有專門從事售后服務的維修、征求用戶意見等人員,保證讓采購單位滿意;投標產品售后服務由生產商負責的,供應商應協助采購單位解決好售后服務中出現的問題。
(六)特別提醒:投標時必須提供營業執照、經營場所證明材料、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法定代表人授權書和投標代理人身份證、投標保證金進賬單,以上證書必須提供原件于投標文件投送截止時間前送達用于資格審查。投標人將原件裝于投標書內的,視為投標文件投送截止時間前送達,并在開標后審查。
4、協議供貨的概況:通過公開招標確定某種經常性采購的貨
物的品牌、價格、服務,在協議供貨有效期內,采購人采購協議供貨范圍內、單類產品年度累計金額30萬元(不含本數)以下的貨物時,除特殊原因,均應向協議供貨商購買。
5、擬投標人可在宜春市政府采購網上下載招標文件,也可到宜春市政府采購中心現場領取標書,現場領取招標文件時間為:2011年6月2日至6月22日。 網上報名的請將投標單位名稱、詳細通信地址、電話、傳真號碼及聯系人***
6、投標保證金:投標人在遞交投標文件前必須向招標人交納投標保證金:壹萬元整,采用銀行轉帳方式,收款人:江西省宜春市財政局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宜春分行平安支行賬號:1508201029000022788.
7、投標文件投送截止時間:2011年6月23日上午9:00整。
8、開標時間:2011年6月23日上午9:30。
9、投標文件投送地點:宜春市政府采購中心(宜陽大廈中座三樓,采購中心窗口)
10、聯系電話:0795-3216783 傳真:***
聯系人***
11、凡購買了招標文件的供應商,對招標文件必須仔細閱讀,有不理解的地方應及時詢問,如果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此次投標,請在開標前一天書面通知宜春市政府采購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