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QSCG20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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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5.31 |
截止日期: | 2011.06.07 |
招標業主: | 包頭市青山區公安分局 |
招標代理: | 包頭市青山區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包頭市 |
內 容: | 現場執法記錄儀 |
包頭市青山區政府采購中心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對以下項目進行集中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前來參加?,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采購項目及編號:QSCG2011-03
二、采購人:包頭市青山區公安分局
三、采購內容:現場執法記錄儀
四、供應商資格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在國內注冊,注冊資金在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具有相關產品經營資格;
2、在包頭市區內有固定經營和售后服務場所;
3、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須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5、具有一般納稅人資格,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6、參加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2008-2010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需由青山區檢察院出具無商業犯罪記錄函;
7、提供的所有貨物及輔助服務其來源均應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
8、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五、采購文件的取得:
1、取得時間:2011年5月31日至6月7日
2、取得方式:來青山區政府采購中心拷貝電子版
六、談判保證金:人民幣貳萬元整
七、 談判文件遞交時間:2011年6月8日下午2:30-3:00
八、談判開始時間:2011年6月8日下午3:00
九、談判地點:青山區黨政大樓B區會議室
十、集中采購機構:青山區政府采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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