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5.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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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5.31 |
招標業主: | 驛城區人民政府驛城大道建設指揮部 |
招標代理: | 駐馬店市建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駐馬店 |
內 容: | 招標文件每份售價為 1000 元,售后不退。 |
關鍵詞: | 橋梁 工程招標 |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驛城大道南段陶河大橋橋梁工程 已由 駐馬店市三區兩縣一體化建設工作領導小組 以 [2009]2號文件批準建設,建設資金來源為 自籌資金 ,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 驛城區人民政府驛城大道建設指揮部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施工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本項目位于駐馬店驛城大道南段,計劃工期 6 個月,缺陷責任期24個月,質量標準為合格。
驛城大道南段陶河大橋橋梁工程基本情況一覽表
項目所在地區名稱
橋梁所在路段
基本情況
擬建橋梁情況
序號
縣(市區)
名稱
技術等級
橋梁名稱
建設
性質
類型
橋梁
全長
橋梁
全寬
1
驛城區
陶河大橋
二級
陶河
大橋
新建
大橋
100米
12米
詳見施工圖紙。
3.投標人資格要求
(1)施工招標
要求申請人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有國家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近三年有承擔過類似工程業績,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備相應的施工能力。擬派項目經理要求具有公路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證書,且具有5年以上施工經驗。河南省交通運輸廳公布的《關于對河南省公路建設施工企業初次信用等級評價結果進行公布的通知》中,信用等級評定為D級的施工企業,均不得購買本項目招標文件。
(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4.資格審查方法
本次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
5.報名方式
(1)請符合上述條件的投標人于2011年 5 月 25 日至2011年 5 月 31 日每日上午 8:00至12:00,下午15:00至6:30(北京時間,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下同)持營業執照、企業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及被授權人身份證、注冊建造師證等證件(以上需為原件,并留一套加蓋公章的彩色復印件),到駐馬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報名,聯系人:王詠誼,聯系電話***
(2)投標申請人由授權委托人持本人身份證從 駐馬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獲取招標文件等相關資料,時間另行通知。
(3)招標文件每份售價為 1000 元,售后不退。
6.投標文件的遞交
(1)詳見招標文件。
(2)逾期送達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7.投標保證金
投標保證金人民幣 伍萬 元整。于投標截止時間前從投標人的基本賬戶轉入到指定賬戶,并攜帶轉賬憑證到駐馬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換取相應證明。
開戶行:駐馬店市商業銀行
名 稱:駐馬店市財政支付局(駐馬店市行政服務中心)
賬 號:501011904824012
投標保證金交納和退還方式:投標保證金必須從投標人基本賬戶轉出,持銀行進帳單或電匯憑證到財政局一樓東商業銀行查詢到帳,后持到帳憑證復印件或銀行證明到駐馬店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一樓108室綜合部開收據。退還持中心收據和投標人基本帳戶開戶行、帳號到中心108室辦理投標保證退還手續。投標保證金退到投標人基本帳戶。
8.履約保證金
履約金人民幣 貳佰萬元整。于投標截止時間前由投標人將該資金轉入或存入到招標人指定的賬戶,并攜帶有效憑證到驛城區人民政府驛城大道建設指揮部換取相應證明。
開戶行:農行解放路支行
名 稱:驛城區2011年農村公路建設指揮部
賬 號: 16-607201040003973
履約保證金交納和退還方式:履約投標保證金以現金或轉賬的形式轉入到招標人指定賬戶,轉賬形式需攜帶轉賬憑證到驛城區人民政府驛城大道建設指揮部換取相應證明。對未中標單位履約保證金在中標公示結束后全額無息退還。
招標人:驛城區人民政府驛城大道建設指揮部 招標代理機構:駐馬店市建誠工程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駐馬店市文明路南段 地 址:***
郵 編:463000 郵 編:463000
電 話:0396-2810964 電 話:***
傳 真:0396-2810964 傳 真:***
聯系人:郭先生 聯 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