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花都區人民醫院(以下簡稱‘采購人’)委托,對廣州市花都區人民醫院血液透析機采購項目所需的貨物及服務進行國內公開招標,經政府采購管理部門同意,采購本國產品或不屬于國家法律法規政策明確規定限制的進口產品,詳情請參見招標文件?,F將該項目招標文件(0851-1161GZ21B355)進行公示,公示期為2011年5月23日至2011年5月27日五個工作日。歡迎符合條件的合格投標人參加投標,有關事項如下:
1. 本項目投標邀請及招標文件中所有時間均為24小時制北京時間,所有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元,所使用的計量單位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特別注明除外)。
2. 項目編號:0851-1161GZ21B355
3. 項目名稱:廣州市花都區人民醫院血液透析機采購項目
4. 項目類型:貨物類
5. 采購貨物內容、數量、交貨期及最高限價:
采購貨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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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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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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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限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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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液透析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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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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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合同簽訂之日起
30天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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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幣64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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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產品詳細技術參數及執行標準、規格及主要配件詳見招標文件中的“用戶需求書”。
6. 合格投標人資格要求:
6.1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6.2 具備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6.3 具有生產或供應能力的國內供應商,投標人應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
6.4 所投產品具有《醫療器械注冊證》;
6.5 本項目接受經銷商、代理商的報價。經銷商、代理商作為投標人,所投產品應取得制造商或總代理商出具的授權委托書或產品代理證書。
7. 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7.1 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11年5月21日-2011年6月9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7.2 獲取招標文件地點:廣州市環市東路472號粵海大廈23樓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7.3 獲取招標文件方式:(投標人憑以下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購買招標文件)
7.3.1 經年審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
7.3.2 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或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7.3.3 法定代表人或投標人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7.3.4 合格的《醫療器械生產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許可證》復印件。
備注:以上資料參與正式投標時須放入投標文件中。
為了提高效率,供應商可先下載“購買招標文件登記表(點擊打開)”,填寫后打印并與以上
資料一并攜帶購買招標文件。
7.4 供應商購買招標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資料并經審查,只接受通過以上方式正式獲取招標文件的供應商的投標。
7.5 招標文件售價:招標文件每份人民幣15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郵寄另加人民幣60元特快專遞費,售后不退。在任何情況下采購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發生的遲交或遺失都不承擔責任)。
8. 投標、開標時間及地點:
投標時間:2011年6月10日9:00~9:30
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 2011年6月10日9:30
投標及開標地點:廣州市環市東路472號粵海大廈23樓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會議室。
9. 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政府招標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采購人或者我司提出質疑,供應商對招標文件提出質疑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附送有關證明材料。
11. 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廣州市花都區人民醫院
聯系人電話:***
采購人地址:***
12. 采購代理機構及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廣東采聯采購招標有限公司
地址:***
聯系人***
聯系方式***
郵政編碼:510075
電郵:inf@chinapsp.cn
傳真:***
采購代理機構內部紀律監督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