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5.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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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6.08 |
招標業主: | 龍泉市甌江水利發展有限公司 |
地 區: | 龍泉市 |
內 容: | 工程建設規模:新建排洪渠蓋板及墩帽約1200米及其他工程等,工程投資約400萬元。 |
龍泉市松溪綜合治理蓋板工程Ⅰ標施工招標,依據龍泉市政府辦〔2011〕13號專題會議紀要及市發改局政府投資項目概算審核意見表(2011C019號)進行建設,資金來源為政府投資,建設資金已落實,工程前期準備工作已就緒,已具備招標條件。經龍泉市招管辦核準,決定對該工程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發包,現將有關招標事項公告如下:
1.1工程建設規模:新建排洪渠蓋板及墩帽約1200米及其他工程等,工程投資約400萬元。
施工計劃工期: 240日歷天。
1.2招標范圍:龍泉市松溪53省道至劍池路段新建排洪渠蓋板及墩帽建設所包括的工程量及全部工程所需的臨時設施。
1.3對投標單位的要求
①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擬派本工程項目負責人應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資格;②企業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及“三類人員”安全考核證書(A、B、C類證書)。③拒絕公示期內被列入建設市場嚴重不良行為記錄的企業和項目負責人參加投標。④省外企業未辦理《進浙水利施工企業安全生產管理登記備案手續》的投標單位,拒絕參加本項目的投標。⑤參加投標的項目負責人***
1.4投標所需提供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企業法定代表人參與開標的,應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若委托代理的,應有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并蓋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2)企業介紹信;(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4)企業資質證書(副本);(5)擬投入本合同的項目負責人資格證書;(6)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三類人員”安全考核證書(A、B、C類證書)即;提供企業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企業分管安全副經理(須提供企業任職文件原件)A類證;項目負責人***
1.5招標文件下載時間:2011年5月20日起。招標文件工本費(包括招標圖紙)每份600元,在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
1.6招標圖紙到龍泉市招投標中心不記名獲取,獲取時間:2011年5月21日至2011年6月8日。
1.7本工程交易席位費 500 元、投標保證金壹拾萬元整,以上兩項費用采用電匯方式一次性交納。投標人應在2011年6月8日16時30分前交納交易席位費和投標保證金(以到帳為準)。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要求繳納,否則做自動放棄投標處理。各投標人交納費用時應注明投標項目和繳費人的名稱,交費人名稱應與參加投標企業名稱一致,否則其投標視為無效。
開戶名稱:龍泉市招投標中心;開戶銀行:浙江省龍泉市劍瓷農村信用合作社;
帳 號:2010 0001 5301 603
1.8招標單位:龍泉市甌江水利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
聯 系人***
曾先生 電話 0578-7261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