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JL0103G11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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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5.11 |
招標業主: | 哈爾濱市呼蘭區城市管理局 |
招標代理: | 黑龍江巨福工程招投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
地 區: | 哈爾濱 |
內 容: | 工程規模:130771.00平方米。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公園 |
招標工程項目編號: JL0103G11001
呼蘭河公園工程監理已由哈爾濱市呼蘭區發改委下發哈呼發改基字【2011】13號文件批準建設。招標人為哈爾濱市呼蘭區城市管理局,現對此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定工程監理承包人。
1. 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1.1 工程名稱: 呼蘭河公園工程監理
1.2 工程地點:呼蘭區呼蘭河左岸橋南、橋北兩部分
1.3 工程規模:130771.00平方米。
1.4 本工程監理招標劃分為三個標段:
第一標段:市政工程部分;投資估價:2610萬元,規劃路總長1613.045米,面積38713.08平方米,堤頂路1904.355米,面積12378.31平方米,及排水工程等;
第二標段:綠化及景觀工程部分:投資估價:2301萬元,面積78762平方米;
第三標段:亮化工程部分:投資估價349萬元,一般路燈108套、裝飾燈124套及配套工程;
1.5工程監理范圍:工程施工及保修階段工程監理服務;
1.6資金來源:政府投資
2.投標申請人資質要求:
2.1第一標段和第二標段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資質的獨立法人資格的法人及其他組織,且經年檢合格;第三標段應具備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丙級資質的獨立法人資格的法人及其他組織,且經年檢合格;
2.2投標人擬派項目總監理工程師應具相應專業總監理工程師資格,且未擔任其它在建工程項目的總監理工程師;
2.3投標人必須滿足《哈爾濱市建設委員會關于印發哈爾濱市建設委員會關于進一步加強招投標管理的若干規定的通知》(哈建發[2007]37號)文件第十一條的規定,即集團公司與下屬具有獨立法人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不得同時取得同一單項工程的潛在投標人資格;同一公司具有獨立法人的子公司在同一標段投標不得超過兩家(以報名先后順序為準)。
根據《哈爾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招投標弄虛作假惡意投訴行為調查處理辦法》(哈建發【2009】209號)和《關于發布評標活動違法違規行為處理警示通告的通知》(哈建發【2010】178號)的規定,本項目招投標過程中如出現有弄虛作假、惡意投訴和無理纏訴行為的投標企業,將嚴格按規定處理。
3.凡具備承擔招標工程項目的能力并具備規定的資格條件的企業,均可參加上述招標工程項目的投標,每個投標人只可投上述三個標段中的一個標段。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本工程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的方式,主要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只有資格審查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6.投標申請人可從哈爾濱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地址:哈爾濱市道里區民安街122號)報名大廳報名購買招標文件(電話:***
7. 招標文件售價500元。
8. 聯系方式***
招 標 人:哈爾濱市呼蘭區城市管理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招標機構:黑龍江巨福工程招投標代理有限責任公司
辦公地址:***
郵政編碼:150018
法定代表人:張玉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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傳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