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GZSW11000FG20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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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4.29 |
截止日期: | 2011.05.19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新塘華僑公墓管理所 |
招標代理: | 廣州順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資格及要求: 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 2具有環衛經營性服務企業C級或以上資質,或者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企業三級或以上資質。 3滿足《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
廣州順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受廣州市新塘華僑公墓管理所和廣州市中華永久墓園有限公司的委托,擬對廣州市新塘華僑公墓管理所保潔服務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F將該項目采購文件進行公示,期間為自2011年4月29日至2011年5月6日五個工作日。
1.招標文件編號:GZSW11000FG2009
2.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市新塘華僑公墓管理所保潔服務采購項目
3.政府采購品目編號: C10
4.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5.項目內容及需求:
5.1采購內容:公墓保潔服務。
5.2技術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5.3最高限價:人民幣777600元。
5.4實施地點:詳見《用戶需求書》
5.5工期要求:詳見《用戶需求書》
6.投標人資格及要求:
6.1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
6.2具有環衛經營性服務企業C級或以上資質,或者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業管理企業三級或以上資質。
6.3滿足《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7.購買招標文件: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1年4月29日至2011年5月19日期間(工作日上午9:00時-12:00時、下午2:00時-5:00時,法定節假日除外)到廣州順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詳細地址:***
8.采購文件答疑:本項目不舉行集中答疑。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政府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采購人或者廣州順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提出質疑。
9.投標截止和開標時間:2011年5月20日下午2:30時。逾期送達或郵寄送達的投標文件恕不接收。
10.投標文件遞交、投標截止和開標地點:廣州市越秀區麓景路123號城建裝飾大廈601房 。
11.本項目采購人:廣州市新塘華僑公墓管理所和廣州市中華永久墓園有限公司;聯系人:李先生;聯系電話:87244973 ;傳真:020-83595411;聯系地址***
聯系人:張小姐;聯系電話***
地址:廣州市越秀區麓景路123號城建裝飾大廈601房;郵編:510091;傳真:***
查詢購買招標文件事宜:聯系人:張小姐;聯系電話***
查詢投標保證金退還情況:聯系人:張小姐;聯系電話***
查詢招標結果:聯系人:張小姐;聯系電話***
對外辦公時間:工作日上午9:00時-12:00時、下午2:00時-5:00時
開戶行:見招標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