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DSZB2011-0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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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1.04.22 |
截止日期: | 2011.04.25 |
招標業主: | 碭山縣環境保護局 |
地 區: | 碭山縣 |
內 容: | 序號 貨物名稱 型 號 單位 數量 顏色 交貨地點 交貨期 1 長城皮卡 CC1031PA4D財富版 大雙2.8TDI 輛 3 白色 現場提車 合同簽訂 后當日內 2 服務要求 1. 所供車輛必須是正廠的合格產品。 2. 車輛的漆面必須是原廠漆面,應清潔光亮,不得有脫漆、劃痕和癟窩。 |
關鍵詞: | 汽車 |
序號
|
貨物名稱
|
型 號
|
單位
|
數量
|
顏色
|
交貨地點
|
交貨期
|
1
|
長城皮卡
|
CC1031PA4D財富版 大雙2.8TDI
|
輛
|
3
|
白色
|
現場提車
|
合同簽訂
后當日內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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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要求
|
1. 所供車輛必須是正廠的合格產品。
2. 車輛的漆面必須是原廠漆面,應清潔光亮,不得有脫漆、劃痕和癟窩。
3. 車輛內部的坐椅及其他內飾件應完整清潔,不得有劃傷、污點,使用時應方便靈活。
4. 車輛內、外部的燈光應齊全、有效;空調、音響應完好無損,效果應達到國家標準。
5. 車輛在行駛過程中不得有異常響聲,制動(包括手制動)、轉向應靈活、有效;汽車的動力性能和經濟性能應符合設計要求;尾氣排放應符合國家標準。
6. 車輛的行駛公里數不得超過50公里。(送貨除外)
7. 賣方應主動協助買方對車輛進行檢驗,查驗發動機號、底盤號、交付所有證件、工具和主、副鑰匙,并提供足以保證車輛能行駛至附近加油站的汽油。
8. 賣方應主動協助買方做好新車的走合保養;車輛發生故障時,賣方應主動與生產廠聯系解決索賠問題。
9. 車輛在使用過程中如零部件發生丟失和損壞,賣方應主動協助買方司機按優惠價格配到原廠生產的優質零部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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