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4.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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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4.27 |
招標業主: | 象山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
招標代理: | 象山億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象山縣 |
內 容: | 工程規模:道路全長約662米,紅線寬24米,含單室單孔和單室雙孔鋼筋箱涵各1座(包括與其相交的規劃道路交叉口、不包括與其相交的海山路和靖南路交叉口); |
關鍵詞: | 道路 路 |
交易登記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中心城區塔山路(海山路至靖南路)道路工程已由象發改投復[2011]71 號和象發改投復[2009]88 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象山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與象山縣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設資金來源于 自籌解決,項目出資比例為兩方業主按各自工程造價出資,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工程地點:位于中心城區東北部,呈東西走向道路,西起海山路,東至靖南路;
工程造價:道路工程約633萬元;污水工程約40萬元;
工期要求:210日歷天;
工程規模:道路全長約662米,紅線寬24米,含單室單孔和單室雙孔鋼筋箱涵各1座(包括與其相交的規劃道路交叉口、不包括與其相交的海山路和靖南路交叉口);
招標范圍:施工樁號K0+033~K0+695.163范圍內道路、箱涵、雨水、路燈基礎及預埋管工程和污水工程(主材甲供);
質量要求:《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標段劃分:1個標段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資質企業,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
項目負責人:①須具備市政公用工程注冊建造師(含臨時建造師)二級及以上資質;②項目負責人***
本工程配備項目專職安全員1名,并具備有效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C證)。
3.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3投標人及擬派的項目負責人須經“寧波市建筑業行政管理信息系統”審核通過;項目負責人***
3.4縣外投標企業,需經象山縣建設局通過備案登記。
3.5投標人申請報名時須持《寧波市建筑市場信用證》。
4.招標文件的獲取
4.1招標文件購買時間另行通知,購買地點:象山億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象山港路415號)。
4.2招標文件每套售價500元,售后不退。
5.投標保證金
5.1投標保證金的金額:壹拾貳萬元,遞交時間:投標保證金遞交截止時間為開標前二個工作日(以實際到賬為準,并到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開具投標保證金繳納收據),投標保證金必須通過投標人基本賬戶以銀行轉賬方式繳納或退還,帳戶名: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帳號:農行象山新豐支行39-703001040012500。
5.2投標人應充分考慮銀行轉帳的時間和到帳時間。
6.投標申請受理:
6.1時間:2011年4月22 日至2011年4月27 日16:30時止(休息日除外)。
6.2地點: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四樓(丹城丹峰西路161號)。
6.3投標人投標申請需提供的資料:
① 工程建設項目投標報名單,報名表須加蓋單位公章;
② 企業介紹信、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授權人身份證;
③ 企業IC卡和項目負責人***
④ 企業負責人的安全生產考核證書(A證)、項目負責人***
⑤ 項目負責人的執業證書、技術負責人***
⑥ 注冊地不在本縣行政轄區范圍內投標企業,需提供《外來施工企業進象施工備案證》;
⑦ 企業須提供《寧波市建筑市場信用證》。
說明:以上①-⑦資料原件備查,復印件留存,其中超出上述規定期限申請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投標申請資料的或者在規定的時間內未提供原件的或者根據相關規定有限制投標情形的,資格符合性審查將不予通過。
投標人入圍數量要求:資格符合性審查合格的投標單位>15家時,則從中隨機抽15家。資格符合性審查合格的投標單位≤15家且≥3家時,則全部入圍。入圍單位最后以書面通知為準。
7.資格審查方式:資格符合性審查。
8.投標文件的遞交
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詳見招標文件
地點為象山縣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象山縣丹峰西路161號四樓開標大廳)。
逾期送達的或者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9.聯系方式***
招標人1:象山縣城市建設投資開發有限公司 招標人2:象山縣城市排水有限公司
地 點:塔山路41號 地 點:象山縣濱海大道南首
聯系人:楊健 聯系人***
郵 編:315700 電 話:***
電 話:***
招標代理人:象山億信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地 址:***
聯 系 人***
郵 編:315700
電話及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