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GZSW11197FG1017 |
---|---|
加入日期: | 2011.04.21 |
截止日期: | 2011.04.28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
招標代理: | 廣州順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最高限價:人民幣叁拾玖萬元整(¥390000.00元)。 |
廣州市“兩涌一河”堤防白云區嶺南圍段綜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編制招標公告
廣州順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委員會辦公室(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采購項目進行國內公開招標,接受合格的國內供應商提交密封報價?,F將本項目招標文件進行公示(項目編號:GZSW11197FG1017),公示期:2011年4月22日至2011年4月28日。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標項目簡要
(一)項目編號:GZSW11197FG1017
(二)項目名稱: 廣州市“兩涌一河”堤防白云區嶺南圍段綜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編制
(三)項目類別:服務類
(四)項目內容:編制“兩涌一河”堤防白云區嶺南圍段綜合整治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提交水土保持方案、圖冊及成果表等(詳細內容請參閱招標文件第三章采購人需求書)
(五)數量:1宗。
(六)資金來源:廣州市本級財政資金。
(七)最高限價:人民幣叁拾玖萬元整(¥390000.00元)。
(八)完工期: 合同簽訂后2個月。
(九)技術要求:詳見招標文件第三章采購人需求書。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
(一)供應商是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者其它組織;
(二)供應商必須具有有效的水土保持方案編制丙級(或以上)資質;
(三)供應商擬任本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
(四)沒有違反國家和地方有關政府采購和招標投標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無政府采購不良記錄;
(五)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不允許轉包或分包。
四、供應商必須對項目進行整體投標,不允許僅對其中部分內容進行投標。
五、不允許供應商對同一合同提交或參與提交兩份或兩份以上不同的投標文件。
六、法定代表人為同一個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的投標。如同時參加,則評審時將同時被拒絕。
七、現場考察乃至中標后的整個作業期間,供應商若發生人身傷亡、財物或其它損失,無論何種原因所致,采購人均不負任何責任。
八、獲取招標文件的方式、時間、地點及招標文件售價
(一)獲取招標文件方式
供應商授權委托人憑以下材料自行前往購買;
1、加蓋公章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或事業單位法人證書復印件(原件備查);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及授權委托書原件;
3、加蓋公章的有效的水土保持方案編制丙級(或以上)資質證書復印件(原件備查);
4、授權委托人身份證原件。
(二)獲取招標文件時間
2011年4月22日至2011年5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時間,節假日除外)。
(三)獲取招標文件地點
廣州市越秀區麓景路123號城建裝飾大廈601室廣州順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四)招標文件售價
人民幣150元/套(如需郵寄另加人民幣60元特快專遞費,售后不退。在任何情況下,采購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發生的遲交或遺失都不承擔責任)。
九、招標文件公示
依據《廣東省實施<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現將本項目招標文件進行公示,由投標人自行下載,公示期為自招標文件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供應商認為招標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司提出質疑。
十、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一)遞交投標文件時間
2011年5月13日下午2:00~2:30(北京時間)
(二)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
2011年5月13日下午2:30(北京時間)
(三)遞交投標文件地點及開標地點
廣州市麓景路123號城建裝飾大廈601室廣州順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十一、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一)采購人
名稱:廣州市流溪河流域管理委員會辦公室
地址:***
聯系人:黃先生 聯系電話***
(二)采購代理機構
名稱:廣州順為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
E-mail: gzswbc08@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