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清設計【2011】004 號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 天津市武清區看守所工程 , 已由 天津市武清區發展計劃委員會以計字2010-21號 批準建設,項目建設單位為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 ,建設資金為 自籌 ,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 天津市武清區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 的委托,現對該項目的設計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承包人。本項目招標公告于2011年2月16日—2011年2月22日在天津市建設工程信息網上發布,由于報名家數不滿足法定開標家數的要求,故再增加一個報名期。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項目概況 天津市武清區看守所工程,總投資:4950萬元;總建筑面積:19800平方米。包括監區、辦公樓、拘留所、提訊樓四棟,最大單體面積9800平方米,框架2層局部5層。
2.2 工程建設地點: 天津市武清區武寧路南側 。
2.3 標段劃分與招標范圍: 1個標段,本次招標范圍:天津市武清區看守所工程,總投資:4950萬元;總建筑面積:19800平方米。包括監區、辦公樓、拘留所、提訊樓四棟,最大單體面積9800平方米,框架二層。中標單位負責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
2.4 工期要求: 30天 。
2.5招標方法: 概念性方案招標,中標單位完成方案設計、初步設計及施工圖設計 。
3、投標人資格要求
3.1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是具備獨立法人資格的經濟實體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核發的 工程設計綜合甲級資質或新建筑行業(建筑工程)建設項目設計乙級及以上資質的單位。
3.2本招標項目 不允許 聯合體投標。
3.3非本市注冊的投標人應在報名時提供進津備案通知書。
4、投標報名方式
凡具備投標人資格要求的投標人可通過以下方式進行投標報名:
4.1 投標人攜帶本企業營業執照副本、企業資質等級證書副本、進津備案通知書、經辦人授權委托書及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并加蓋公章)到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基建科 報名。
4.2各投標人均可對上述標段中的 1 個標段投標報名。
5、公告發布與投標報名截止時間
5.1公告發布時間: 2011 年2月 23日 9時 00 分至 2011 年3月 1 日 16 時 00分。
5.2本招標項目的報名截止時間為: 2011 年3月 1日 16 時 00 分。(北京時間)
6、招標文件的獲取
6.1報名時間結束后,領取招標文件時間由代理公司另行通知。持投標報名確認函、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原件)、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原件)和單位介紹信,前往 天津市武清區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天津市武清區雍陽東道九號 獲取招標文件。
6.2招標文件需郵購的,另加手續費(含郵費)每套人民幣 100元。招標人在收到投標報名確認函(原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蓋公章)、資質等級證書副本(復印件蓋公章)和單位介紹信(原件),以及郵購款(含手續費)后 2 日內寄送。
項目建設單位: 天津市公安局武清分局 (公章)
法定代表人: 苗宏偉 (印鑒)
辦公地址:***
郵政編碼: 301700 聯系人: 李德偉 電話:***
招標代理機構: 天津市武清區工程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王彥紅 (印鑒)
辦公地址:***
郵政編碼: 301700 聯系人: 李維紅 電話:***
日期:2011年2月22日
違法違規舉報:
在工程交易活動中不準任何企業,假借有關領導或行政監督管理部門的名義,擴大本企業的影響,經查實,將消其投標資格。在招標投標活動中采取明招暗定、虛假招標、圍標、陪標、串標和借照或掛靠等不正當手段,獲取工程的將取消其中標資格,同時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天津市建筑市場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進行處理。
舉報及投訴受理單位:天津市武清區建設工程招標監督管理站
電話:82132273 傳真:***
受理單位地點:天津市武清區行政許可服務中心一樓招標監督管理站
受理負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