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1.0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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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1.01.13 |
招標業主: | 金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
招標代理: | 浙江致遠建設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金華市 |
內 容: | 本次招標工程概算 500 萬元人民幣,(已落實 50 %,計人民幣 250 萬元)并承諾不拖欠工程款;建筑面積 約3053.7 ㎡,層數 三 層,最大跨度 m,已基本具備開工條件;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
金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指揮中心大樓輔樓改建工程
1、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金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交通指揮中心大樓輔樓改建工程已由金華市發改委以金發改基綜〔2011〕4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金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建設資金來自財政撥款 ,項目出資比例為100%,招標人為金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項目己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2、項目概況與招標范圍:
2.1 本次招標工程概算 500 萬元人民幣,(已落實 50 %,計人民幣 250 萬元)并承諾不拖欠工程款;建筑面積 約3053.7 ㎡,層數 三 層,最大跨度 m,已基本具備開工條件;
2.2 招標范圍:經圖審合格的施工圖紙中所有建筑、安裝工程;
2.3 工程建設地點:金華市金東開發區,李漁路以北;
2.4 計劃工期:100日歷天;
2.5工程質量要求: 不低于國家相關驗收的合格標準 。
3、申請人資格要求:
3.1 本次招標要求投標人須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施工能力(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2本工程擬派的項目負責人須具有建筑工程專業二級及以上資格的建造師并且無在建工程;報名結束后不得更換項目負責人***
3.3 潛在投標人在投標報名時,企業不在被國家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鄉建設廳或企業注冊所在地的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金華市建設局公示為不能投標的限制期限內;
3.4 潛在投標人在投標報名時,項目負責人***
3.5 潛在投標人在投標報名時,項目負責人***
3.6 潛在投標人在投標報名時,需提供上述3.3、3.4、3.5這三條要求的承諾書。
4、報名時應提交以下資料(原件及加蓋企業法人公章的復印件并按順序裝訂成冊):
1)、企業介紹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2)、企業營業執照副本和資質證書副本;
3)、擬任項目負責人***
4)、安全生產許可證;
5)、企業“三類人員”證書【企業法定代表人、企業經理、企業安全生產副經理(須附任職文件)、企業技術負責人A類證書;項目負責人***
6)、外地進金施工企業尚須提供:
a、備案過的《進金建筑企業信用管理檔案登記表》和《金華市建筑業企業誠信管理手冊》。b、企業注冊所在地的設區市(含義烏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近三年內沒有違法、違規及不良行為記錄的證明》、《近三年內沒有重大安全、質量事故的證明》、《擬任項目負責人(原稱項目經理、下同)身份證明》。c、屬外省的進金企業還需提供企業注冊所在地檢察機關出具的《近三年內無行賄犯罪記錄的證明》。d、企業注冊所在地勞動保障部門出具的《近三年內無拖欠農民工工資證明》和項目負責人及技術負責人***
7)、項目負責人***
8)、按本招標公告第3.6條中要求提供的承諾書;
9)、其他:。
5、其它資料:
1)、報名事宜由投標單位專職交易員攜帶《金華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交易員資格證》辦理,未辦理交易員資格證的單位,應提前向交易中心申請辦理。所需資料詳見《關于辦理金華市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交易員資格證的通知》;
2)、交易席位證。
6、資格審查方法:本次招標采用資格后審。
7、報名時間:2011年1月7 日— 1月 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9:00 時— 11:00 時,下午 14:00 時— 16:00 時(北京時間)。
8、報名地點:金華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雙龍南街與330國道交叉處工商大樓二樓)
聯 系 人:邢園俊 經緯 聯系電話***
9、投標單位在提交完整的報名資料后,向招標代理機構獲取招標文件,售價 500 元/份,售后不退。
10、行業監管部門:金華市建設局建設工程招投標監督管理站 監督電話:***
招標人:金華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代理機構:浙江致遠建設工程咨詢監理有限公司
辦公地址:金華市金東開發區,李漁路以北 辦公地址:***
聯系人:邢園俊 聯系電話:0579-82420892 聯系人:陳林 聯系電話***
傳 真: 郵政編碼: 傳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