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1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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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12.02 |
招標業主: | 暨南大學總務后勤管理處 |
地 區: | 廣東省 |
內 容: | 投標人應憑以下資料遞交投標報名文件: (1)施工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和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現場退回原件)。 (2)擬派項目經理資質或相應資格的建造師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企業三類人員考核證書(A、B、C三證)原件及復印件。(未中標單位證件原件在評標定標后退回)。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改造工程 實驗室 大學 |
根據暨南大學相關文件批準,暨南大學總務后勤管理處現對暨南大學抗體工程基地實驗室改造工程施工進行施工專業承包校內公開招標,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名稱:暨南大學抗體工程基地實驗室改造工程
二、招標單位:暨南大學總務后勤管理處
聯系人:劉老師、陳老師 聯系電話***
招標監督機構:總務后勤管理處紀委
投訴電話:***
三、建設地點:暨南大學第二理工樓
四、項目概況:改造第二理工樓七樓部分。
五、標段劃分及各標段招標內容、規模和招標控制價:
1、本工程劃分為1個標段。
2、各標段招標內容、規模和預計發包價:
(1)本暨南大學抗體工程基地實驗室改造工程,改造第二理工樓七樓部分。含拆除部分及需新建的土建工程、水電工程,詳見施工圖及招標文件等資料。根據實際情況,應在盡量不影響正常辦公的前提下施工,預計總工期約40日歷天。
(2)因原有的門窗、燈具、強弱電線等要留用,故在拆穿時須注意保護,如有損壞由中標人自負。
具體以招標文件及施工圖為準。本項目分為一個標段。預計發包價人民幣96.7萬元。
六、資金來源:財政性資金
七、發布招標公告時間及地點:
從2010年11月29日至2010年12月1日16時30分。
地點:暨南大學學生宿舍4號樓總務后勤管理處修繕工程管理科辦公室
注:投標報名時間: 2010年12月2上午9:00—11:30
2010年12月2下午15:00—16:30
地點:暨南大學學生宿舍4號樓總務后勤管理處修繕工程管理科辦公室
八:抽簽時間、地點、規則
地點:暨南大學學生宿舍4號樓總務后勤管理處修繕工程管理科辦公室
抽簽時間:2010年12月2日下午 16:30
從符合條件的報名單位中抽出六家公司參與投標,暨南大學所屬單位直接參與投標。
九、遞交投標文件時間與開標時間另行通知。
十、辦理投標報名手續
1.投標人應憑以下資料遞交投標報名文件:
(1)施工單位的營業執照副本和資質證書副本原件及復印件(現場退回原件)。
(2)擬派項目經理資質或相應資格的建造師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企業三類人員考核證書(A、B、C三證)原件及復印件。(未中標單位證件原件在評標定標后退回)。
2. 投標擔保及投標報名費:
投標單位在遞交投標書同時,應先向暨南大學財務處總務后勤核算科(暨南大學行政辦公樓520室)繳納投標保證金(現金或支票---抬頭:暨南大學財務結算中心)先交投標保證金后才受理投標書。定標后未中標的,其繳納的投標保證金于評標工作結束后7天內無息退回。中標單位投標保證金,待與建設單位簽訂工程承發包合同,并向建設單位繳納中標價10%的履約保證金后7天內退還(或轉為履約保證金的一部分)。
購買標書費用:招標文件工本費100元,投標保證金貳萬元正(只收取支票,支票抬頭:暨南大學財務結算中心現金不予辦理)。
3、以電子版方式發放招標文件,請帶優盤,不再發放紙質文件。
十一、資格審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資格前審方式。
十二、投標人合格條件:
1、非暨南大學所屬單位報名時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經年審合格);在廣東省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的廣東省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年審合格)或廣東省建筑裝修裝飾工程專業承包二級及以上資質(年審合格);機電設備安裝工程專業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年審合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產許可證》;企業三類人員考核證書;暨南大學所屬單位報名應提供學校有關批準文件。
2、 擬派項目經理必須具有一級及以上的項目經理資格證或相應資格的建造師。
3、 所報名企業必須有良好的信譽,暫不接受受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處罰期內的企業報名。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網站公布為準。
4、 提供2008年11月20日后近兩年來同類型實驗室裝修的施工業績。(提供合同原件及驗收報告原件備查)。
十三、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人不足5名或經評審有效的投標單位不足3名時為招標失?。ó擭個標段同時招標且不允許兼中時,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人不足N+4名或經評審有效的投標單位不足N+2名時為招標失?。?。招標人分析招標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管理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招標人因兩次或多次招標失敗,需申請改變招標方式或不招標的,應按《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省第十屆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通過2003.4.2)的第四十條規定執行。
十四、本工程根據《關于規范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控制價設立的通知》(穗建筑【2010】564號)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標準GB50500-2008《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范》設置招標控制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