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HZZFCG-2010-29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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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11.15 |
截止日期: | 2010.11.19 |
招標業主: | 杭州市審計局 |
地 區: | 杭州市 |
內 容: | 談判供應商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注冊資金人民幣100萬元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且符合、承認并承諾履行本招標文件各項規定,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須在我國境內合法生產銷售的 (2)具有較強的項目管理、軟件開發、技術服務和組織實施能力,具有類似項目實施經驗,能夠承擔本項目實施,并有良好的工作業績和履約記錄。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規定,經政府采購管理部門批準,杭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受杭州市審計局委托,就部分審計權力事項接入市網上政務大廳和市數字監察系統建設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歡迎國內合格的供應商前來談判。
一、談判項目編號:HZZFCG-2010-291(1)
二、談判項目概況(內容、用途、數量、簡要技術要求):
杭州市審計局部分審計權力事項接入市網上政務大廳和市數字監察系統建設的主要內容:包括建設一個陽光審計工作流平臺(含信息上傳節點接口)和部署一個內、外網數據交換平臺,建成后,實現相關行政復議、行政訴訟、行政強制等部分審計權力事項與市網上政務大廳和數字監察系統對接。具體包括:項目建設的系統設計、開發實施、軟件產品供貨、安裝調試、系統集成、運行維護、技術培訓和項目驗收等,以及不少于3年7*24小時售后技術服務等。必須采用正版系統軟件和開發工具軟件。詳見采購文件。
三、談判供應商資格要求:
(1)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注冊資金人民幣100萬元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且符合、承認并承諾履行本招標文件各項規定,所提供的貨物和服務須在我國境內合法生產銷售的
(2)具有較強的項目管理、軟件開發、技術服務和組織實施能力,具有類似項目實施經驗,能夠承擔本項目實施,并有良好的工作業績和履約記錄。
四、競爭性談判文件的發售時間及地點等:
1、競爭性談判文件發售時間:2010年11月15日至2010年11月19日
上午:9:00-12:00
下午:13:30-17:00
2、獲取競爭性談判文件地點: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購服務窗口(杭州市新業路311號錢江新城市民之家三樓)
3、競爭性談判文件售價(元):(售后不退)
五、談判響應截止時間:2010年11月24日 14:15
六、談判響應文件提交地點: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三開標室(杭州市新業路311號錢江新城市民之家G1樓)
七、談判時間:2010年11月24日 14:15(北京時間)
八.談判地點: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第三開標室(杭州市新業路311號錢江新城市民之家G1樓)
九、談判保證金及交付方式:
5000
十、其他事項:
1、購買競爭性談判文件時須提交的文件資料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稅務登記證復印件、社保登記證復印件、法人委托書等文件(均需加蓋公章)。
2、獲取標書:已辦理數字證書的供應商可以登錄“中國杭州”門戶網站、杭州財稅網、杭州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和杭州市政府采購網直接下載采購文件(采購機構將拒絕接受非按照本公告第7、8條之方式獲取標書的投標文件),尚未辦理數字證書的供應商需按本公告第4條要求前往杭州市政府采購中心領取采購文件。
3、質疑和投訴:應標人如認為采購文件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應于自發布公告之日起七個工作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質疑;應標人如認為采購過程和成交結果使自身的合法權益受到損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應知其權益受到損害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采購機構提出質疑;應標人對采購機構的質疑答復不滿意或者采購機構未在規定時間內作出答復的,可以在答復期滿后十五個工作日內向同級采購監督管理部門投訴。
4、杭州市審計局,聯系人:董永明,聯系電話***
聯系方式***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杭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點:杭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傳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