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11.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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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11.05 |
招標代理: | 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天津市 |
內 容: | 消防裝備項目 |
致有關供應商:
受采購人委托,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將對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消防裝備項目實施政府采購(詳細技術需求見附件——項目需求書)。
為了保證政府采購當事人合法權益,確保政府采購程序公開、公平、公正,現廣泛征求各方意見,征求意見截止時間為2010年11月5日,本中心將對各方提出的意見進行匯總,并根據實際情況調整技術需求。
本中心將以調整后的項目需求實施本項目采購。
請您盡快將貴單位反饋意見加蓋公章送至我中心,非常感謝您的參與。
聯系電話***
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
2010年11月3日
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消防裝備項目需求書的反饋意見
天津市政府采購中心:
天津市公安消防局消防裝備項目需求書,現反饋意見如下:
□技術需求書無任何傾向性內容
□技術需求書存在部分傾向性內容,建議進行修改(詳見附件)
單位名稱:
聯系人***
2010年x月x日
常規消耗性裝備器材購置計劃及技術規格需求書 | |||||
包數 | 序號 | 器材名稱 | 單位 | 擬購置數量 | 技術參數 |
第一包 | 1 | 消防頭盔 | 頂 | 500 | 用于撲救火災和搶險作業時頭部保護。具有護頸、護耳功能,黃色。具備防尖銳物品沖擊,防腐蝕、防熱輻射、耐高溫,盔殼采用聚醚酰亞胺材料制成,高溫狀態不會有溶滴現象、反光、電絕緣、輕便等性能,盔殼頂部采用雙重保護,并有反光標識,配有專用防護面罩、護頸及頭燈。帽頂有多層防火隔熱緩沖層;旋鈕式設計可調節頭盔大小,配有拆卸式專用護頸護肩,下顎采用舒適阻燃物,大小調節方便,頭盔配有警徽及“天津消防”反光字樣。符合GA44—2004標準具。面罩抗沖擊,防霧,看物體不變形,不影響呼吸器面罩的正常佩戴。每頂頭盔配有專用燈架、頭燈、專用充電器各1個,頭燈外殼防水、防塵、耐磨、防腐,一次充電持續使用時間10小時以上,可在頭盔上安裝或手持使用,可在各種易燃易爆場所安全工作,滿足水下及其它工作現場提供移動照明,須為生產廠家及提供國家消防裝備質量監督檢驗中心出具的檢驗報告原件。 |
合 計 | 5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