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10.12 |
---|---|
截止日期: | 2010.10.30 |
地 區: | 宜春市 |
內 容: | 文化藝術中心主廣場景觀雕塑方案 |
關鍵詞: | 廣場 |
宜春市位于江西省西北部,自漢代開始建縣,迄今有2200多年的歷史,素有“山明水秀、土沃泉甘、其氣如春、四時咸宜”之稱。宜春自然資源豐富、生態環境優越,文化積淀厚重。市委、市政府正著力將宜春打造成“亞洲鋰都、宜居城市、森林宜春、月亮之都”。為凸現城市魅力、彰顯城市特色、提升城市品位,擬在宜春市文化藝術中心主廣場建立一座景觀雕塑,為此,特面向社會公開征集雕塑設計方案。相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項目名稱
宜春市文化藝術中心主廣場景觀雕塑方案設計
二、應征人報名要求
1、報名條件:全國雕塑家、高校設計專業學生或教師、設計公司、雕塑公司、自由設計師、雕塑創造愛好者、藝術創作團體及個人均可參加。
2、截止日期:自公告發布之日起至2010年10月30日。以郵寄方式遞交的作品,以郵戳日期為準;以其他方式遞交的,以收到稿件日期為準。
3、投稿地點:宜春市明月北路棗樹園宜春市新城建設發展有限公司,郵編336000,電子郵箱***
三、創作要求
1、表現主題:體現宜春悠久的人文傳承、資源特點或發展定位,凸現宜春的地域風情特色和個性魅力。主題突出、創意獨特,具有較強的藝術感染力和視覺沖擊力。
2、設計要求:雕塑基座設計按主辦方提供的方案不變(詳見附圖一),設計者在此基座上設計主雕塑,并根據雕塑所處的位置(詳見附圖二),合理確定雕塑特點及空間尺度比例,達到理想的視覺效果。
3、材料及手段:基座材料采用宜春產鋰電石石材,主雕塑材料采用青銅鑄造。
四、方案成果要求
1、方案成果包括二部分:方案設計說明書、方案圖紙。方案圖紙須包括平面設計、彩色效果圖(不少于2個角度),報送方案需提交方案設計的電子版。
2、允許一人投多個設計方案。
3、參與設計方案投標的費用由應征者自理。
五、知識產權及版權聲明
1、設計人投稿后,則視為同意主辦方擁有對設計方案宣傳、出版、展覽及推薦實施等形式的權力。
2、凡參加本次方案設計投稿人均被視為同意并接受本聲明,無須書面或其他方式予以確認。
3、設計人必須是設計方案的原創作者,并依法享有著作權。設計人保證提交的設計方案為首次發表且不會侵犯任何其他人的知識產權(著作權、商標權、專利權等)。若發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糾紛,一切法律責任及給主辦方造成的損失由設計人承擔。
4、本次活動所有有關的一切爭議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
5、如有疑問可向主辦方咨詢,主辦方可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或調整相關日程。
六、設計方案費用
1、征集活動結束后,主辦方將對參選單位提交的設計方案秉承客觀、公平、公正的原則進行綜合評審,根據方案的藝術性和經濟性評出三個入圍方案,每個方案給予壹萬元設計費。
2、凡被確定為最終實施方案的設計者,如具有相應施工資質,可以優先獲得承包施工的資格。
3、中選方案如須按照主辦方要求作相應調整和出具施工圖,則須無條件服從。終選方案將另行給予壹萬元的設計調整費(無論方案調整與否)。
聯系方式:0795-3259639 聯系人***
郵箱:183158639@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