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9.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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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10.11 |
招標業主: | 駐馬店市驛城區紀委 |
招標代理: | 駐馬店市驛城區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駐馬店 |
內 容: | 合格供應商資格: (1)投標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投標供應商注冊資金不得低于200萬元(含200萬元)。 (3)投標人的法人證書(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授權證明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具有本項目經營或銷售范圍)、稅務登記證。(以上證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開標時帶原件審查。) |
駐馬店市驛城區政府采購中心受駐馬店市驛城區紀委的委托,就驛政采招[2010]30 號駐馬店市驛城區紀委采購辦案車輛項目進行竟爭性談判采購,茲邀請合格供應商就談判項目進行談判。
一、 項目:駐馬店市驛城區紀委采購辦案車輛項目
二、項目要求:詳見第三章貨物需求及名稱規格要求
三、合格供應商資格:
(1)投標人應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2)投標供應商注冊資金不得低于200萬元(含200萬元)。
(3)投標人的法人證書(企業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或授權證明原件及被授權人身份證、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具有本項目經營或銷售范圍)、稅務登記證。(以上證件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開標時帶原件審查。)
四、注意事項
1、購買競爭性談判文件時間及地點:
2010年9月28日至10月11日下午6:00點;地點:駐馬店市驛城區政府采購中心(駐馬店市文明路南段驛城區財政局一樓)。
2、報名須知:報名時企業攜帶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企業法人身份證或法人授權委托書及被委托人身份證。
3、競爭性談判售價:人民幣300元/份(售后不退)。
4、遞交競爭性談判文件地址:***
5、投標保證金:人民幣壹萬伍千元整。購買談判文件時繳納,沒有成交的供應商開標后5日內退還(不計利息)。成交供應商在簽定供貨合同及繳納履約保證金后5日內退還(不計利息)。
6、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0年10月12日上午9:30前。
7、遞交談判文件時須攜帶的資料:
投標供應商分別提供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具有本項目經營或銷售范圍)、稅務登記證、法定代表人證書或法人授權委托書。(注:開標時攜帶原件,現場審查。)
8、開標時間及地點:2010年10月12日上午9:30整,駐馬店市驛城區行政服務中心4樓 (駐馬店市解放路西段區政府東50米)
五、付款方式
合同簽訂后,全部項目完成經采購方驗收合格后一個月內支付總價款的90%,剩余10%價款待采購的汽車使用一年后無質量問題無息支付。
六、履約保證金:
簽訂合同后,成交供應商須向采購方交納履約保證金陸萬元整(驗收合格后退還,不計利息),無故不能履行采購合同的不予退還。
七、報價要求:
1、密封報價。報價單須加蓋公章,并注明日期。
2、投標報價內應含貨物費用、運輸費、稅收等所有價款。
3、請以列表清單方式報出合理報價,列出單價;
八、成交原則: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且報價最低的原則確定成交供應商。
九、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采購方:趙先生 0396-2828616
十、監督電話:***
駐馬店市驛城區財政局 0396-2830470
附:競爭性談判項目貨物需求及貨物規格要求清單
一、項目名稱:駐馬店市驛城區紀委采購辦案車輛項目
二、 數量:16輛
三、 配置:小轎車伊蘭特1.6手動舒適型(1.6GL MT);顏色:黑色;
四、完成時間:簽訂合同后10日內完成所有供貨。
五、交貨地點:按照采購方指定地點進行交付驗收。
六、安全:在貨物交付前如出現質量問題或人為現象,責任由中標供應商負責。
七、售后服務:在本市區內有售后服務機構,提供1年的免費上門保修,能隨時在1小時內響應維修要求,全天候提供保障服務;需出示維修機構的執照、資質證、廠家或經銷商委托合同等相關文件。八、所投品牌2008年以來在駐馬店市及周邊地區做有不少5家(或5輛)類似車輛用戶(注明:開標當天提供5家或5輛汽車合同原件一份或多份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