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QXCG[2010] 15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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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8.25 |
截止日期: | 2010.09.01 |
招標代理: | 淇縣招標采購中心 |
地 區: | 淇縣 |
內 容: | 供應商資質要求: A、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供應商基本條件; B、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按時年檢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稅務登記證原件。 C、屬合法供應商,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D、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
關鍵詞: | 微機 學校 |
淇縣招標采購中心受淇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委托,對該單位所需微機室設備項目以競爭性談判的方式進行政府采購,歡迎符合條件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一、招標編號:QXCG[2010] 15號
二、招標人:淇縣招標采購中心(淇縣紅旗路西段審計局樓下)
三、項目名稱及內容:淇縣職業中等專業學校微機室設備項目(組裝電腦75臺及輔助設備,詳見采購目錄表)。
四、投標范圍包括:貨物供應、運輸、安裝、售后服務。
五、開標時間及地點:
開標時間:2010年 9月 1 日下午16:30點
開標地點:淇縣財政局四樓會議室
六、領取招標文件時間:2010年 8 月25 日至2010年 9 月 1 日下午
16:30點前。(法定工作時間內)
七、供應商資質要求:
A、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規定供應商基本條件;
B、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工商部門頒發的有效期內按時年檢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稅務登記證原件。
C、屬合法供應商,有履行合同的能力;
D、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八、投標保證金:投標供應商必須在領取招標文件的同時交納人民幣伍仟 元整( 5000元)作為投標保證金。未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將在中標通知書發出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中標供應商的投標保證金將在合同簽定并報送招標人后五個工作日內無息退還。
九、報名時應提交以下資料:
經過有關部門年檢通過的企業有效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投標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一份;稅務登記證(副本)原件及加蓋公章(投標單位公章)的復印件一份;及投標保證金。
十、其他未盡事宜請參閱招標文件或向招標人咨詢。
本次招標聯系事項:聯系人***
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