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20100726J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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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7.26 |
截止日期: | 2010.07.29 |
招標業主: | 崇州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
地 區: | 崇州市 |
內 容: | 工程規模(和/或標準) 辦公樓及附屬設施加固維修 |
關鍵詞: | 施工招標 政府 |
項目編號 20100726J1 所屬地區 成都
項目名稱 崇州市懷遠鎮政府災后重建項目施工
發布時間 2010年07月26日 截止時間 2010年07月29日15時
崇州市懷遠鎮政府災后重建項目施工
比選公告
一、本項目經崇州市發展和改革局以《關于崇州市懷遠鎮政府災后恢復重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代項目建議書)的批復》(崇發改投資[2010]121號)批準建設,比選方案已經政府投資主管部門備案,備案號為崇發改項目[2010]79號。本項目現通過比選方式選擇和確定中選人(承包人),誠邀符合資格條件的潛在申請人參與本項目的比選。只有報名參加了比選,并被隨機抽取到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才有資格被比選人邀請參加比選競爭。
二、比選項目概況(表一):
比選人(項目業主) 崇州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項目名稱 崇州市懷遠鎮政府災后重建項目
建設地點 崇州市懷遠鎮政府大院內
實施時間 擬于 2010年8月開工,建設工期60個日歷天
工程規模(和/或標準) 辦公樓及附屬設施加固維修
建設資金 中央災后重建資金
其他
三、比選內容(合同段劃分)(表二)
施工1 崇州市懷遠鎮政府災后重建項目施工
四、資格要求
(1)一般要求:
具有獨立企業法人資格。
(2)資質要求:企業資質等級不應低于(包括):
施工1: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資質。
(3)其他要求:
①本工程實行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壓證施工制度。且中選人承諾提供上述人員的執業資格證書后才能簽訂施工合同,至本次比選工程完工后退還;②本工程嚴禁轉包和違法分包。中選人派駐施工現場的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與比選申請書承諾不符的,視同轉包,因此所造成的相關責任由投標人自行承擔。其余項目班子主要成員和設備表中提供的施工設備未經招標人同意,不得更換;③施工要求比選申請人有3個類似項目業績;項目經理、技術負責人***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參加比選。
五、報名及購買比選文件
(1)請有意參加本項目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到四川日報招標比選網報名并購買比選文件,比選文件收費為20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比選申請人應按“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特別規定”的要求報名。
(2)比選公告規定的報名時間最少不得少于3個工作日。各比選申請人網上報名時間為:從2010年07月26日網上發出比選公告之時起至 2010年07月29日15時 截止。
(3)比選申請人應在本規定的報名截止時間前,按報名的合同段分別提交比選保證金,具體金額見表三。比選申請人可選擇以下兩種(A、B)方式之一提交:
A.直接向比選人提交。
戶 名:崇州市懷遠鎮財政所
開戶銀行:成都農商銀行崇州支行懷遠分理處
賬 號:022612000120010000117
比選保證金必須通過比選申請人的基本賬戶,以銀行現金轉賬方式提交。
B.通過比選網站向比選人提供無條件、不可撤銷的保證。
(4)比選人將根據合理低價的原則確定中選人。比選人以比選公告公布的比選最高限價的85%作為基準值。凡低于基準值中選的,中選人在提交履約擔保的同時,必須額外提交中選價凈價與基準值之差額2倍的差價履約現金擔保。
(5)報價要求。比選人可以要求比選申請人實行一次性報價或二次報價。比選人對比選申請人報價的具體要求見表三。
(6)本項目(合同段)比選人采用的報價方式、報價要求、最高限價、比選保證金一覽表
(表三):
合同段 報價方式 報價要求 最高限價 比選保證金 備注
施工1 D.被確定為比選被邀請人后報價 / 39.6 2
最高限價和比選保證金單位為萬元。
六、隨機邀請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
(1)比選人定于報名截止時間后的下一個工作日即北京時間2010年07月30日10時30分,在有關監督部門以及自愿到場的比選申請人的現場監督下,在崇州市建設工程項目交易服務中心公開舉行從四川日報招標比選網隨機抽取參加比選競爭的比選申請人(即比選被邀請人)活動,從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選擇3個比選申請人參加評比。
(2)抽取方式。采用A、B、C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對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按其報價由低到高進行排序,比選人只在報價最低的9個比選申請人中進行隨機抽??;采用D報價方式的,比選人在所有進入隨機抽取名單的比選申請人中隨機抽取。
七、聯系方式***
比 選 人(全稱):崇州市國有資產投資經營有限責任公司
地 址:***
郵 編:611230
聯 系 人***
聯系電話***
傳 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