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政采標(2010)公字 14 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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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6.08 |
截止日期: | 2010.06.11 |
招標業主: | 丹陽市環境監測站 |
地 區: | 丹陽市 |
內 容: | 供應商應具有的資質條件 1、合格的供應商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A、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等 |
丹政采標(2010)公字第 14 號招標公告
我中心接受丹陽市環境監測站的委托,對丹陽市環境監測站水質自動站監測儀器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歡迎有能力提供下述服務的單位前來參與投標。
項目名稱:丹陽市環境監測站水質自動站監測儀器采購項目
標書編號:丹政采標(2010)公字 14 號。
數量:1套
一、供應商應具有的資質條件
1、合格的供應商必須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A、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
B、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和健全的財務會計制度;
C、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
D、有依法繳納稅收和社會保障資金的良好記錄;
E、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前三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
F、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2、具有市級以上(不含縣級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證;
3、必須是相應設備的原生產廠商(含辦事處)或具有原廠商提供的產品授權書;
4、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供應商必須遵守國家、江蘇省、鎮江市有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二、獲取招標文件時需向政府采購中心提供下列材料及U盤。
1、營業執照和經營許可證(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2、產品授權書(復印件加蓋單位公章)
3、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書或法人代表授權書(格式見附件)
4、本人身份證(原件)
5、承諾函(格式見附件)
三、設備的技術參數、用途說明:
詳見附件一。
四、招標文件獲取時間、地點
1.標書獲取時間 2010年 6 月 7 日-2010年 6 月 11日
北京時間每天上午8:30-11:00;下午2:00-5:00,(公休日除外),超過截止日期將不予接受。
2.標書獲取地點:丹陽市招投標采購交易管理中心二樓市場科(西環路6號)。
沒有領取招標文件的供應商,其投標響應文件將被拒絕。
五、付款方式及時間
1、在簽訂合同后,支付合同總價的30%。
2、合同設備安裝、調試到位提交全部報告材料,并通過正式驗收合格后,憑甲方簽字蓋章后的驗收回執付90%給乙方(實際付60%);其余10%于一年后全部付清。
六、投標保證金
供應商在投標時,需交納13500元人民幣的投標保證金,投標保證金必須從本企業的基本存款賬戶以銀行匯票形式遞交,否則其投標響應無效。
開戶名稱:丹陽市招投標采購交易管理中心投標保證金專戶;
開戶行:中國工商銀行丹陽市和平橋分理處;
帳號:1104022029000124519。
七、投標、截標及開標時間、地點:
投標、截標時間:2010年 6 月 29日上午8:30-9:00。
投標地點:丹陽市招投標采購交易管理中心四樓(西環路6號)。
投標文件接受人:委托丹陽市公證處公證員負責接受。
開標時間:2010年 6 月 29日上午9:00。
開標地點:丹陽市招投標采購交易管理中心四樓(西環路6號)。
八、 聯系方式***
丹陽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電話***
傳真電話:***
丹陽市招投標采購交易管理中心市場科: 聯系電話***
傳真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