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GMTC102B030ZFG035J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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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5.12 |
截止日期: | 2010.06.01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公安局蘿崗區分局 |
招標代理: | 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合格的投標人要求: a)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 b) 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的供應商; c) 具有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a)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必須包含交通事故處理的現場清理、事故車輛拯救拖曳及暫扣違法車輛的拖曳,并且年檢有效。 |
關鍵詞: | 拖車 |
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公安局蘿崗區分局(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廣州市蘿崗區交通違法及警(保)衛拖車服務采購項目(招標編號:GMTC102B030ZFG035JO)接受合格的國內投標人提交密封蓋章投標文件?,F將該項目招標文件(請點擊102-035JO招標文件打開下載)進行公示,公示期間為自2010年5月13日至2010年5月19日五個工作日(注: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政府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采購人或者采購代理機構提出質疑)。有關事項如下:
1. 項目概況:
1.1 項目內容:蘿崗區行政區劃邊界為界,蘿崗區行政區內道路(高速公路除外)的違法車輛拖車服務、警(保)衛拖車服務及事故、故障拖車服務。(詳細需求見用戶需求書);
1.2 項目類別:服務類;
1.3 服務時間:合同簽訂之日起二年;
1.4 服務地點:蘿崗交警大隊的轄區范圍;
1.5 財政預算:本項目財政預算260萬元人民幣,拖車服務費用按合同期限內的實際服務費用進行支付;
1.6 各類拖車服務費用不能超過廣州市物價局穗價〔2003〕114號的規定標準,警(保)衛行動每3小時的報價不能超過500元人民幣的投標限價。
2. 合格的投標人要求:
a)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
b) 獨立于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的供應商;
c) 具有有效期內的《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
a) 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的經營范圍必須包含交通事故處理的現場清理、事故車輛拯救拖曳及暫扣違法車輛的拖曳,并且年檢有效。
3. 投標報名與招標文件的獲取時間、地點及價格:
獲取時間:2010年5月13日至2010年6月1日,上午8:30至下午17:30(節假日除外);
獲取地點: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1樓大堂(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價格:15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
4. 投標文件的遞交時間、遞交截止時間和遞交地點:
遞交時間:2010年6月2日上午9:00時至9:30(北京時間);
遞交截止時間:2010年6月2日上午9:30時(北京時間);
遞交地點: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2樓213房(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5. 投標人必須按招標文件規定的方式及金額提交投標保證金。
6. 茲定于下列時間和地點公開開標。
開標時間:2010年6月2日上午9:30時(北京時間);
開標地點: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2樓213房(廣東省機電設備招標中心)。
7. 采購人和采購代理機構將不承擔投標人準備投標文件和遞交投標文件以及參加本次投標活動所發生的任何成本或費用。
8. 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廣州市公安局蘿崗區分局;
采購人聯系人***
采購人聯系電話***
采購人地址:***
采購代理機構聯系人***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采購代理機構電話:***
采購代理機構傳真:***
采購代理機構電子郵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