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PSGZ11013013D08B4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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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5.06 |
截止日期: | 2010.05.13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海珠區第一人民醫院 |
招標代理: | 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供應商資格要求(合格的投標人) 4.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依法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 4.2 投標人必須是具有生產/供應能力的國內供應商; 4.3 本項目接受經銷商、代理商的報價。經銷商、代理商作為投標人,應取得有效的授權委托書; 4.4 所投產品須具有《醫療器械注冊證》; 4.5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4.6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
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采購代理機構”)受廣州市海珠區第一人民醫院(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海珠區第一人民醫院體外沖擊波碎石機采購項目(項目編號:PSGZ11013013D08B41)采用競爭性談判方式采購本國產品,接受合格的國內投標人提交密封報價。PSGZ11013013D08B41
1. 本談判公告以及本項目談判文件中所有時間均為24小時制北京時間,所有貨幣單位均為人民幣元,所使用的計量單位均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定計量單位》為準(特別注明除外)。
2. 項目類型:貨物類
3. 采購貨物內容、數量、交貨期及最高限價
采購貨物內容
數量
交貨期
最高限價
體外沖擊波碎石機
一臺
合同簽訂后30天內
人民幣40萬元
注:投標人須對本項目的貨物及服務進行整體投標報價,任何只對其中一部分內容進行的投標報價都被視為無效投標。
4. 供應商資格要求(合格的投標人)
4.1 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并依法取得《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
4.2 投標人必須是具有生產/供應能力的國內供應商;
4.3 本項目接受經銷商、代理商的報價。經銷商、代理商作為投標人,應取得有效的授權委托書;
4.4 所投產品須具有《醫療器械注冊證》;
4.5 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資格條件;
4.6 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5. 獲取談判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談判文件售價
5.1 獲取談判文件時間:2010年5月7日-2010年5月13日,每日9:00-11:30,13:30-17:00(法定節假日除外)
5.2 獲取談判文件地點:廣州市環市東路472號粵海大廈23樓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5.3 獲取談判文件方式:(投標人憑以下蓋單位公章的復印件購買談判文件)
5.3.1 經年檢合格的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5.3.2 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
5.3.3 投標人授權代表身份證復印件;
5.3.4 《醫療器械生產企業許可證》或《醫療器械經營企業許可證》復印件。
注:以上資料在參加正式投標時須放入報價文件中。
5.4 談判文件售價:談判文件每份人民幣¥150.00 元整。售后不退。(如需郵寄另加人民幣60元特快專遞費,售后不退。在任何情況下采購代理機構對郵寄過程中發生的遲交或遺失都不承擔責任)。
5.5 供應商購買談判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資料并經審查,只接受通過以上方式正式獲取談判文件的供應商的投標。
6. 報價截止、談判時間及地點
6.1 報價文件遞交時間:2010年5月14日9:00-9:30
6.2 報價文件遞交截止時間和談判時間:2010年5月14日9:30
6.3 談判地點:廣州市環市東路472號粵海大廈23層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會議室
7. 談判文件答疑:本項目不舉行集中答疑。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政府談判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采購人或者我司提出質疑,供應商對談判文件提出質疑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附送有關證明材料。
8. 采購人名稱:廣州市海珠區第一人民醫院
聯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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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廣州采聯采購招標代理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點:廣州市環市東路472號粵海大廈23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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