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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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4.30 |
招標業主: | 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
招標代理: |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廣東省 |
內 容: | 供應商資格要求(合格的投標人) 1. 須是已報名參加本項目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不接受聯合體投標,須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或注冊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2. 必須得到系統所使用核心軟件平臺的制造商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須為原件)及原廠售后服務承諾函; 3. 具備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或信息產業部門)頒發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或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二級或以上資質; 4.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
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集中采購機構”)受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IT綜合監控管理系統項目接受合格的國內投標人提交密封投標。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標項目的名稱、用途、簡要技術要求和預算
1、招標項目名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IT綜合監控管理系統;
①用途: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法院及其下屬中級人民法院綜合監控系統;
②數量:一套,詳見《用戶需求書》
③簡要技術要求:詳見《用戶需求書》。
④采購預算:為人民幣200萬元。
2、交貨期及交貨地點:自雙方簽訂合同之日起2個月內交付使用,廣東省內用戶指定地點交貨,詳見《用戶需求書》。
二、供應商資格要求(合格的投標人)
1. 須是已報名參加本項目的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法人(不接受聯合體投標,須提交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及/或注冊登記證書副本復印件);
2. 必須得到系統所使用核心軟件平臺的制造商出具的針對本項目的授權書(須為原件)及原廠售后服務承諾函;
3. 具備工業和信息化部門(或信息產業部門)頒發的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企業資質(或計算機信息系統集成)二級或以上資質;
4. 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
三、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1. 獲取招n >4月15日至2010年4月30日8:30--17:00(節假日除外)。
2. 獲取招標文件地點: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1樓售標書處。
3. 獲取招標文件方式:現場購買或郵寄
4. 招標文件售價:人民幣150元/套(售后不退),國內匯款郵購須另加50元人民幣。
5. 郵購招標文件須知:
(1)匯款單注明招標文件編號。匯款單連填寫有投標人名稱、郵寄地址、郵政編號、聯系人、聯系電話、招標項目名稱及招標文件編號的《投標報名及采購文件發售登記表》(加蓋公章)一并傳真至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傳真電話:***
(2)采用郵購方式獲取招標文件的,郵寄款到達集中采購機構賬戶的時間必須比本節第1項規定的獲取招標文件時間提前三個工作日。超過此規定時間,集中采購機構可不受理郵購申請。
(3)集中采購機構承諾采用安全快捷的郵寄方式寄出招標文件并保留郵寄單據,如因快遞公司原因導致投標人收不到招標文件,集中采購機構將不負相關責任。
(4)集中采購機構開戶行及賬號如下:
開戶名稱: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開戶行: 廣東發展銀行越華路支行
帳 號:121802516010001192
地址:***
四、投標截止時間、開標時間及地點
1、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10年5月11日上午9:00-9:30
2、投標截止時間:2010年5月11日上午9:30
3、開標時間: 2010年5月11日上午9:30
4、開標地點: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901 房
五、采購人、集中采購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1、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
2、集中采購機構名稱:廣東省政府采購中心
集中采購機構地點:廣州市越華路118號之一
集中采購機構聯系人***
集中采購機構聯系電話***
集中采購機構傳真:***
六、投標保證金
1、投標保證金金額:人民幣 1.8萬元;
2、用現金、支票、銀行匯票、銀行匯款提交投標保證金的,在投標截止時間之前送交集中采購機構開戶行(集中采購機構開戶行及賬號詳見《投標資料表》);
3、除銀行保函外,遞交投標文件現場不收取其他任何形式的投標保證金。
七、采購文件公示
依據《廣東省實施<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現將本項目采購文件在廣東省政府采購網(www.gdgpo.gov.cn)進行公示,由投標人自行下載,公示期為自采購文件公示之日起五個工作日,供應商認為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質疑。
八、集中采購機構期望得到的協助與配合
為了提高政府采購效率,節約社會交易成本與時間,集中采購機構希望購買了招標文件,而決定不參加本次投標的供應商,在開標前3日,按上述聯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