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4.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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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4.21 |
招標業主: | 平和縣文峰鎮人民政府 |
招標代理: | 福建遠續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平和縣 |
內 容: | 建設內容和規模:新建道路1500米,寬15米(詳見圖紙)。 |
關鍵詞: | 工程招標 路 |
1. 招標條件
本招標項目平和縣文峰鎮環鎮路路面工程已由平和縣發展和改革局文件以平發改[2010]20號文(批文名稱及編號)批準建設,項目業主為平和縣文峰鎮人民政府, 建設資金來自鎮政府自籌和上級申請補助,招標人為平和縣文峰鎮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標代理單位為福建遠續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項目已具備招標條件,現對該項目的施工進行 公開招標。
2. 項目概況和招標范圍
2.1、建設地點:平和縣文峰鎮環鎮地段,起點于上峰林場,終點位于毛嶺下。
2.2、最高限價:240萬
2.3、建設內容和規模:新建道路1500米,寬15米(詳見圖紙)。
2.4、工期要求:總工期:45個日歷天;
2.5、工程質量要求:符合國家現行《工程施工質量驗收規范》,達到《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要求的合格標準;
3、投標人資格要求及審查辦法
3.1、本招標項目要求投標人具備具有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承包企業資質等級三級以上(含三級)的獨立法人施工企業(含建筑施工企業增項的公路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資質),并持有有效的施工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施工企業,投標人非本市建筑企業必須持有《駐漳建筑業企業登記證明書》。
3.2、投標人擬擔任本招標項目的項目經理應具備有效的不低于二級市政工程(專業)注冊建造師執業資格(含具備臨時執業證書的建造師),并持有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證;
3.4、本招標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3.5、投標人和其擬派出的項目經理 “類似工程業績”要求:無要求;
3.6、投標人應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承擔本招標項目(標段)施工的能力,具體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3.7、本招標項目招標人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的方式:資格后審。
4、招標文件的獲取
凡有意參加投標者,請于2010年 4 月 15日至2010年 4月 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節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時30分至11時30分,下午3時30分至5時30分(北京時間,下同),到漳州市新華南路工會大廈行政服務中心4樓(工程交易中心)或福建遠續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漳州市華東工業品批發市場14幢26號 客運中心站南側) 辦理相關招標資料,逾期不予受理(注:若需郵購,請自行與招標代理機構聯系,郵費自付)。
5、評標辦法:
本招標項目采用的評標辦法:經評審的最低投標價中標法 。
6、投標保證金的提交
6.1、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時間2010年5月9日的17:00前(指款到達指定帳戶時間);
6.2、投標保證金提交的方式:從企業帳戶以銀行轉帳或電匯方式;
6.3、投標保證金提交的金額:人民幣伍萬元整(¥50000元)。
7、投標文件的遞交
7.1、接標時間:2010年5月10日上午9:30至10:00時;投標文件遞交的截止時間(投標截止時間):2010年5月10日上午10:00,提交地點為漳州市新華南路工會大廈行政服務中心4樓(工程交易中心)
7.2、逾期送達的或未送達指定地點的投標文件,招標人不予受理。
8、費用
9、 本工程的招標代理服務費按計價格[2002]1980號文的規定計取,根據發改辦價格(2003)857號文件精神,招標代理服務費由中標人支付;根據福建省物價局閩價[2003]房505號的收費標準,對中標人、招標人收取交易費和場地費。
10、聯系方式
招標人:平和縣文峰鎮人民政府
聯系人***
聯系電話***
招標代理:福建遠續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聯系電話:18960056539 傳真:***
地址:***
投標保證金銀行帳號:
①、開戶名稱:平和縣文峰鎮人民政府
開戶銀行: 中國農業銀行平和縣支行文峰分理處
帳 號: 690801040000446
②、開戶名稱:福建遠續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開戶銀行:興業銀行漳州國稅大廈支行
帳號:161030100100026745
交易中心名稱:漳州市建設工程項目交易管理中心
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