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4.13 |
---|---|
截止日期: | 2010.04.20 |
招標業主: | 泗陽縣李口鎮人民政府 |
地 區: | 泗陽縣 |
內 容: | 工程規模:三棟廠房,總建筑面積約6393.96m2。 |
關鍵詞: | 安裝招標 |
一、工程規模:三棟廠房,總建筑面積約6393.96m2。
二、工程地點:泗陽縣李口鎮工業園區。
三、招 標 人:泗陽縣李口鎮人民政府。
四、質量要求:合格。
五、工期要求:90日歷天。
六、談判時間:2010年4月20日15:30。
七、談判地點:泗陽縣招標投標服務中心(泗陽縣行政服務中心附樓二樓)。
八、參加談判人:必須為報名的項目經理。
九、談判保證金:參加談判的投標人須在商務洽談前以轉賬方式向泗陽縣招標投標服務中心繳納3萬元的談判保證金,否則招標人將取消其參加談判的資格。
十、參加談判的投標人應具備條件及報名時間:
(一)參加談判的投標人資質類別和等級: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二級(含二級)以上資質的獨立法人;
(二)參加談判的投標人擬選派項目經理資質等級:一級建造師或二級建造師,且無在建工程,或雖有在建工程但合同約定范圍內的全部施工任務已臨近竣工階段,并已經向原發包人提出竣工驗收申請,原發包人同意其參加其他工程項目的投標競爭。
(三)參加談判的投標人于2010年4月20日11:30前,到泗陽縣招標投標服務中心報名(聯系人:陳東,聯系電話***
(1)廉政準入通知書[投標單位授權的委托代理人本人持下列(2)~(9)所有原件經代理機構審核合格后到泗陽縣招標投標服務中心駐場監察室辦理];
(2)單位介紹信;
(3)法人委托書;
(4)投標企業營業執照副本;
(5)投標企業資質證書副本;
(6)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
(7)擬選派的建造師執業資格注冊證書;
(8)授權的委托代理人身份證(第二代);
(9)擬選派的建造師與企業簽定的勞動合同及養老保險手冊(含近期繳費證明)。
十一、報價包含內容及報價方式:
1、投標報價應包括完成招標文件規定的工程量清單項目所需的全部費用。具體包括:①分部分項工程費、措施項目費、其他項目費、規費、稅金;②工程量清單措施項目費中沒有體現的,施工中又必須發生的工程內容所需的費用;③考慮風險因素而增加的其他費用(包括投標人勘察現場認為應考慮的費用與一切可能影響本工程施工的因素所產生的費用);④本項目招標代理服務費19000元(該費用不在讓利比率范圍內)。
2、本次報價采用下浮率形式,由投標人以招標人提供的工程預算為基數,根據市場行情自主報價。
3、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中標后,由此下浮率確定的工程項目的綜合單價及項目總價不得調整。且此下浮率所確定的工程項目的綜合單價是本方案規定的價款調整依據之一。
十二、合同價款形式:固定單價合同。
雙方約定合同價款調整的因素:
(一)發包方認可的設計變更;
(二)發包方、監理方均認可的現場簽證;
(三)招標文件中工程量清單漏項項目;
(四)招標文件中工程量清單的工程數量與實際發生的不一致的;
(五)工程量清單中已有但實際施工中未發生的項目;
(六)其它不可抗力造成的意外情況調整前需
十三、確定承包人辦法:
招標人將在投標人響應洽談方案的基礎上,選擇下浮率最高的投標人為承包人。
十四、付款方式:
(1)基礎完成,付合同價的10%;
(2)主體完成,付合同價的40%;
(3)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付合同價的40%;
(4)余款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滿一年付清。
十五、履約保證金:
承包人在簽定合同前,須向發包人繳納承包價的5%履約保證金,該履約保證金在工程完成驗收合格后一次性退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