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4.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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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業主: | 烏海市水務局 |
招標代理: | 烏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
地 區: | 烏海市 |
內 容: | 工程規模:110國道至人民路段,砌筑鋼筋混凝土泄洪槽,鋪設HDPE復合土工模。 |
烏海市海勃灣區甘德爾河(納仁河)改造工程湖區防滲襯砌(Ⅱ期)工程,經烏海市發改委批準建設?,F對本工程土建施工進行公開招標。
一、本次招標工程項目的概況如下:
1、工程名稱:甘德爾河(納仁河)改造工程湖區防滲襯砌(Ⅱ期)工程施工
2、建設地點:烏海市海勃灣區甘德爾河(南河槽)
3、工程規模:110國道至人民路段,砌筑鋼筋混凝土泄洪槽,鋪設HDPE復合土工模。
4、資金來源:自籌
5、招標方式:公開招標
6、招標范圍:110國道至人民路段,砌筑鋼筋混凝土泄洪槽,鋪設HDPE復合土工模。
7、 施工工期:計劃2010年4月—2010年7月。
8、工程質量要求:符合《水利工程建設項目驗收管理規定》及相關驗收規范,并達到烏海市市級優質工程標準。
9、施工工地標準:烏海市市級安全文明工地。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1、投標人資格應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的獨立法人以及具備水利水電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或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或公路工程施工總承包貳級及以上或橋梁工程專業承包貳級及以上資質且具有類似工程施工業績,項目經理必須具有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水利水電或相應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資格證書,企業及項目經理具有類似工程施工經驗,并在人員、設備、資金等方面具有相應的實力。
2、本次招標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三、本工程施工對投標申請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只有資格后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才能準予投標。
投標申請人可從烏海市濱河新區奧體中心西門烏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處憑企業法人營業執照、企業施工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擬任投標項目經理【注冊建造師】證書﹙須提供單位任命的紅頭文件﹚和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安全員證書及其相應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等相關證件復印件一份(蓋單位紅章)報名。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開始報名,報名時間為每天8:30—12:00,15:30—18:00。
四、本公告如有變更,將在烏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網站發布信息。
五、內蒙古自治區以外的企業須持有自治區建設廳的資質備案登記證書。烏海市境外的企業須持有烏海市建委的資質備案登記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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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標代理機構:烏海市公共資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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