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3.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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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4.01 |
地 區: | 河北省 |
內 容: | 投標人資格要求 (1)凡標注特定企業生產供應的藥品,提供相應的物價文件; (2)水、電解質平衡調節藥物中選擇了軟袋雙閥、軟袋雙閥雙層無菌包裝的藥品,提供相應的包材批件及含有加藥閥、輸注閥雙閥包裝批準證明文件; (3)塑料安瓿提供包材批件; |
現將基本藥物公開招標部分藥品資質審核結果進行公示,公示時間自2010年3月27日起至4月1日17時止。請審核未通過企業憑用戶名和密碼,登陸河北省醫藥集中采購網,查看“企業審核狀態”、“查看藥品狀態”欄,按照反饋意見說明,及時補正資質證明文件,如果對審核結果持有疑義,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在公示截至時限前,將補正資質證明文件和證明材料一并送到河北省醫用藥品器械集中采購中心,逾期將不再受理?,F就有關情況作出如下說明:
1、工業企業法人單位主營業務收入排序前100強企業,分別按工業和信息化部2008《中國醫藥統計年報》公布的工業企業法人單位主營業務收入排序認定。集團公司所屬子公司,以全資子公司為認定依據。全資子公司必須提供集團公司證明和注冊工商管理部門的資金來源證明。對未按規定提交證明材料或證明材料不全的,將對其資格不予認定。
2、請認真核對網上所錄入的藥品通用名、劑型、規格、包裝、單位等信息與遞交的紙質資質證明文件是否一致。
3、生產企業生產的同一藥品,其通用名、劑型相同,規格或包裝不同的只能選擇同一質量層次。
4、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關于公布國家基本藥物零售指導價格的通知》(發改價格〔2009〕2489號)要求,凡標注特定企業生產供應,以及“水、電解質平衡調節藥物”中標注“軟袋雙閥、軟袋雙閥雙層無菌包裝、塑料安瓿”的藥品和滴眼劑中標注“含玻璃酸鈉”的藥品,其生產企業可選擇確認是否作為非基本藥物,如選擇作為非基本藥物,需提交《確認函》(詳見附件)。同時,對未提供或未按規定提供資質證明文件的上述藥品,需按以下要求提供證明文件。
(1)凡標注特定企業生產供應的藥品,提供相應的物價文件;
(2)水、電解質平衡調節藥物中選擇了軟袋雙閥、軟袋雙閥雙層無菌包裝的藥品,提供相應的包材批件及含有加藥閥、輸注閥雙閥包裝批準證明文件;
(3)塑料安瓿提供包材批件;
(4)含玻璃酸鈉的藥品,提供相應的批準證明文件。
地點:河北省石家莊市和平西路428號河北省衛生廳衛生監督局院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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