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受太原市財政局委托,對太原市行政事業單位所需交通管理監控系統、交通信號控制系統、指揮中心及機房維護進行公開招標,歡迎承認并履行招標文件各項規定且符合投標人資格的供應商參加投標。
1、項目名稱:交通管理監控系統、交通信號控制系統、指揮中心及機房維護公開招標采購
2、招標內容:交通管理監控系統、交通信號控制系統、指揮中心及機房維護,詳見招標文件第三部分“采購需求說明”。
3、招標編號:2010(2009)-7-G-32
4、投標人應符合以下要求:
(1)投標人必須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在國內注冊、生產或經銷招標所需貨物,且有技術支持和售后服務能力的廠家或商家;
(2)有良好信譽和業績,依法納稅,三年內沒有違法、違規等不良記錄;
(3)投標人須提供由國家主管部門頒發的安防資質證書;
(4)投標人須提供本地化服務;
(5) 投標人須具有交通管理同類工程項目的承建或維護經驗;
(6)投標人須提供企業登記管理機關(工商部門)出具的公司基本信息,內容包括:法定代表人、批準文件、股東情況(法人股東、自然人股東、其它股東)及企業年鑒情況的原件。
投標人在投標時必須攜帶以上所有證明材料的原件。
5、發售招標文件截止時間:2010年3月26日—2010年4月11日(公休日除外)。
招標文件售價:800元整,招標文件一經售出概不退還。
購買招標文件地點: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
6、現場勘察及答疑會時間:2010年4月12日 下午15:00
現場勘察及答疑會地點: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
7、投標時間:2010年4月16日 上午8:00—9:00
8、投標截止時間暨開標時間: 2010年4月16日 上午9:00
9、投標地點及開標地點: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
10、投標人對采購需求有關事項有疑問的,必須在投標截止時間5日前將疑問事項以書面形式傳至技術咨詢人員同時,傳真至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
11、招標文件的修改、補充內容將通過太原政府采購網公布,請投標人關注。修改、補充內容作為本次招標的組成部分。投標人有義務在招標活動期間瀏覽太原政府采購網,招標人在太原政府采購網上公布的與本次招標項目有關的信息視為已送達各投標人。
12、凡投標人的產品達到或優于本次招標設備功能、性能及要求的均可參加投標。
13、參加本次投標的供應商應按照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供應商注冊須知》登記備案。
14、投標、開標地點: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
15、聯系單位:太原市政府采購中心 郵編:030001
住址、通訊地址:***
招標程序咨詢人:樊 寧 聯系電話***
薛 濱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