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GZIT2010-ZB0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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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10.03.15 |
截止日期: | 2010.04.08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公安局 |
招標代理: | 廣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標中心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最高限價:150萬元; 工期要求:整個項目工期為26個月,包括項目準備時間1個月,提供維護服務期限為24個月(自2010年8月1日起至2012年7月31日止),項目收尾時間1個月。 |
關鍵詞: | 監理 |
廣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標中心(以下簡稱“我中心”)受廣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對廣州市公安局2010—2011年度IT服務管理及維護監理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歡迎符合資格條件的供應商投標?,F將該項目采購文件進行公示,期間為自2010年3月16日至2010年3月22日五個工作日。
1.采購項目編號:GZIT2010-ZB0011。
2.采購項目名稱:廣州市公安局2010—2011年度IT服務管理及維護監理項目。
3.政府采購品目編號:C99。
4.采購方式:公開招標。
5.項目內容及需求:
5.1采購內容:廣州市公安局2010-2011年度IT服務管理及維護監理,該項目包括廣州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的IT服務管理和五個維護外包項目監理兩大部分工作,其中以IT服務管理為主,監理工作范圍包括(1)桌面計算機設備維護服務外包項目;(2)網絡基礎設施維護服務外包項目;(3)服務器系統維護服務外包項目;(4)交通違法管理系統應用管理及維護外包項目;(5)基礎設備保修和車管所設備維護項目;
5.2技術要求:詳見招標文件;
5.3最高限價:150萬元;
5.4實施地點:廣州市公安局指定地點;
5.5工期要求:整個項目工期為26個月,包括項目準備時間1個月,提供維護服務期限為24個月(自2010年8月1日起至2012年7月31日止),項目收尾時間1個月。
6.投標人資格及要求:
6.1投標人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
6.2投標人要求為國內獨立的事業單位法人或注冊資金不少于人民幣300萬元的獨立企業法人,且已從采購代理機構處購買招標文件并按規定交納了投標保證金的供應商;
6.3投標人要求具有有效的國家工業和信息化部(原國家信息產業部)或省信息產業廳頒發的信息系統工程監理臨時資質證書;
6.4投標人2007年以來具有信息工程監理經驗(單個合同金額不少于100萬元)。
7.購買招標文件:符合資格的供應商應當在2010年3月16日起至2010年4月7日期間(工作日上午8:30時-12:00時、下午2:00時-5:15時,法定節假日除外)到廣州市天河區穗園西街2號(穗園小區E棟)1樓廣州市電子政務公共服務大廳購買招標文件,招標文件每套售價150元(人民幣),售后不退。供應商購買招標文件前須在我中心電腦系統上注冊登陸(已注冊的直接用原帳號及密碼登陸),后填寫《購買標書登記表》(注明項目名稱、項目編號、聯系人***
8.采購文件答疑:本項目不舉行集中答疑。根據《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辦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供應商認為政府采購文件的內容損害其權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間或者自期滿之日起七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加蓋單位公章,電話咨詢或傳真或電郵形式無效)向采購人或者我中心提出質疑。
9.投標截止和開標時間:2010年4月8日上午9:30時。逾期送達或郵寄送達的投標文件恕不接收。
10.投標文件遞交、投標截止和開標地點:廣州市天河區穗園西街2號(穗園小區E棟西區)4樓廣州市信息工程招投標中心第一會議室。
11.本項目采購人:廣州市公安局;聯系人:匡時 ;聯系電話:020-83113311;傳真:020- 83118142;聯系地址***
12.采購代理機構聯系資料:
聯系人:丁翔 ;聯系電話***
地址:廣州市天河區穗園西街2號(穗園小區E棟西區)4樓;郵編:510635;傳真:***
Email:gztender@gz.gov.cn
查詢購買招標文件事宜:聯系人:周先生;聯系電話***
查詢投標保證金退還情況:聯系人:陳小姐;聯系電話***
查詢招標結果:聯系人:葉小姐;聯系電話***
工作時間:工作日上午8:30時-12:00時、下午2:00時-5:30時
開戶行:廣州銀行龍口西支行;帳號:800163582111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