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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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3.04 |
招標業主: | 龍泉市甌江水利發展有限公司 |
地 區: | 龍泉市 |
內 容: | 規模:防洪堤砌筑及其它工程等,工程投資約400萬元, |
關鍵詞: | 污水處理廠 施工招標 防洪堤 |
龍泉市溪北污水處理廠(一期)防洪堤工程施工招標,依據龍泉市政府[2010]2號《關于溪北污水處理廠一期工程建設有關工作的專題會議紀要》,資金來源為政府投資,建設資金已落實,工程前期準備工作已就緒,已具備招標條件。經龍泉市招管辦核準,決定對該工程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進行發包,現將有關招標事項公告如下:
1.1工程建設規模:防洪堤砌筑及其它工程等,工程投資約400萬元,施工計劃工期:180日歷天。
1.2招標范圍:龍泉市溪北污水處理廠(一期)防洪堤工程設計圖紙包括的所有工程量(基礎開挖,砂礫石、土石回填、埋石砼、砼澆筑、伸縮縫、土工布鋪設、鋼筋制安等工程)及全部工程所需的臨時設施。
1.3對投標單位的要求
①浙江省范圍內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水利水電施工總承包三級及以上資質。擬派本工程項目負責人應具有水利水電專業二級及以上建造師注冊證書(含臨時執業證書)或取得省水利廳頒發的三級聘用項目經理資格證書且已由注冊單位聘用的三級聘用項目經理;②企業具有有效安全生產許可證及“三類人員”安全考核證書(A、B、C類證書)。本工程招標不允許投標人組織聯合體投標,拒絕公示期內被列入建設市場嚴重不良行為記錄的企業和項目負責人***
1.4投標所需提供資料的原件和復印件
(1)企業法定代表人參與開標的,應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若委托代理的,應有法定代表人親筆簽名并蓋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被委托人身份證;(2)企業介紹信;(3)企業營業執照(副本);(4)企業資質證書(副本);(5)擬投入本合同的項目負責人資格證書;(6)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三類人員”安全考核證書(A、B、C類證書)即;提供企業法定代表人、總經理、企業技術負責人、企業分管安全副經理(須提供企業任職文件原件)A類證;項目負責人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B類證書);安全員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C類證書); (7)投標人的受委托人參加投標活動應提供至投標時連續12個月(企業設立不足12個月的,從設立時起)在委托企業的養老保險繳納明細清單(需加蓋社保經辦機構印章),未提供繳納明細清單的,應被拒絕參加投標,總經理是受委托人的可不提供。委托代理人和項目負責人***
以上所需資料投標時應提供復印件一份且加蓋企業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
1.5招標文件下載時間:2010年2月10日起。招標文件工本費(包括招標圖紙)每份600元,在遞交投標文件時繳納。下載網址:
1.6招標圖紙到龍泉市招投標中心不記名獲取,獲取時間:2010年2月10日至2010年3月4日。
1.7本工程交易席位費 400 元、各標段投標保證金捌萬元整,以上兩項費用采用銀行轉帳方式一次性交納。投標人應在2010年3月4日16時30分前交納交易席位費和投標保證金(以到帳為準)。投標人應按招標文件要求繳納,否則做自動放棄投標處理。各投標人交納費用時應注明投標項目和繳費人的名稱,交費人名稱應與參加投標企業名稱一致,否則其投標視為無效。
開戶名稱:龍泉市招投標中心;開戶銀行:浙江省龍泉市劍瓷農村信用合作社;
帳 號:2010 0001 5301 603
1.8招標單位:龍泉市甌江水利發展有限公司 地址:***
聯 系 人***
曾先生 電話 0578-72616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