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1.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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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2.02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白云區建設局 |
招標代理: | 廣州穗監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代建項目總投資:約5000萬元。 |
關鍵詞: | 道路 機場 路 |
機場路道路升級改造工程項目擬采用代建制建設,按照《廣東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辦法》、關于印發《廣州市政府投資建設項目代建制管理試行辦法》的通知(穗發改投資〔2005〕30號)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現采用公開招標的方式選擇本項目代建單位,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一、建設單位:廣州市白云區建設局
二、項目名稱:機場路道路升級工程代建項目(二次招標)
三、工程概況: 解放北路至機場立交、三元里大道至黃石立交段,長5025米,主要建設內容為本路段的升級改造施工。
四、建設地點:廣州市白云區
五、代建項目總投資:約5000萬元。
本項目暫定代建服務費:約100萬元。
六、項目工期:本項目的代建期限從代建合同簽訂之日起計,到完成竣工驗收止,代建期暫定為220個日歷天。
七、招標內容:代建單位的主要職責和工作內容應包括:從施工管理開始至項目竣工驗收、竣工決(結)算、移交和保修期結束之日止的建設全過程代建管理,包括監理、施工、設備材料等實施過程中建設管理工作及各種手續的報審管理工作,并對項目的工期進度、投資、質量安全等進行有效的管理和控制。
八、資金來源:財政投資。
九、報名時間:
2010年 2 月 1 日及2010年 2 月 2 日(上午9:30~11:00 下午2:00~4:00)
十、報名地點:廣州市天河區天潤路333號首層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十一、資格預審合格條件:
1、投標人須具有法人資格,具備獨立履約能力。
2、具有有效的營業執照。
3、投標人須具有下列資質中至少一項:
(1)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總承包三級或以上資質;
(2)工程設計甲級資質;
(3)監理甲級資質;
(4)甲級工程咨詢資質。
4、企業注冊資金不少于300萬元。
5、投標人應有自2005年1月至今在廣州地區內完成過類似業績(類似業績是指承建的一項或多項投資不少于5000萬元的施工總承包或工程設計或監理或工程咨詢或項目管理(項目代建))。業績須提供A、中標通知書或合同,B、竣工驗收報告或業主證明等有效證明材料復印件,C、業績所屬業主名稱、地址、聯系人及聯系電話***
注:1、中標通知書應由以下單位確認: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及其分部、前廣東省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前廣州市番禺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中心)、前廣州市花都區建設工程招標管理辦公室、前廣州經濟技術開發區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以及從化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
6、對擬派項目負責人的資格要求: 1)項目負責人***
7、投標人擬派承擔本項目的工程技術人員要求配備各類專業工程師(包括市政、機電、給排水及造價等),且總人數不得少于10人。
8、連續二年(2007年、2008年)盈利,并提供此二年真實、有效的財務報表。
9、必須是通過ISO9001質量管理體系認證并具有有效認證證書的企業。
10、投標人沒有處于被行政或司法機關責令停業或停止承接工程任務或停止投標資格。
11、投標人沒有出現嚴重的信用和信譽危機。
12、投標人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或凍結或破產的狀態。
13、近三年內沒有因質量安全事故被政府有關部門通報處罰(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書面通報為準)
14、投標人與招標人、招標代理、使用單位沒有隸屬關系和其他利害關系。
15、本項目不允許聯合體投標。
十二、資格預審辦法及正式投標人的確定:
1、 資格預審辦法
招標人依法組建資格預審委員會,對所有的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所有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招標人將根據招標公告中的有關內容及提交的資格預審申請資料對投標申請人進行資格審查。
2、 確定正式投標人辦法
1) 當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數超過7名時,采用搖珠的方式,選擇7名正式投標人;
2) 當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數大于或等于5名、小于或等于7名時,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即成為正式投標人;
3) 當符合要求的報名單位或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數不足5名時,則按有關規定重新公告招標。
十三、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內容:
1、 《廣州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表》(一式二份,從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下載,不需裝訂);
2、 投標申請人報名資料一覽表(按本公告附件1);
3、 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所需的證明材料(報名時需攜帶有關材料原件以供核查);
說 明:
1) 各報名單位按以上資料(除報名申請表單獨遞交外)順序打印頁碼,裝訂成冊,一式二份,復印件加蓋公章,封面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簽章。投標申請人對其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和完整,如被發現有任何虛假或隱瞞情況者,招標人有權取消其報名資格;
2) 招標人對資格預審結果不作任何解釋;
3) 所有的承諾書或公函都須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人親自簽署,否則將導致資格預審不通過。
4) 本公告如有修改和補充,以廣州建設工程交易中心網站發布內容為準。
5) 投標報名文件必須是該項目擬派負責人***
十四、招標人:廣州市白云區建設局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十五、招標代理機構:廣州穗監工程造價咨詢有限公司
聯系人***
聯系電話:020-84157318 傳真:***
十六、報名和資格預審工作參照穗建招[2006]8號文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