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10.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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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10.01.27 |
招標業主: | 南通市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建設中心 |
招標代理: | 南通海審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南通市 |
內 容: | 規模:新建面積約4200平方米,改造面積約3700平方米 |
關鍵詞: | 監理 |
1、 南通市市級政府投資項目建設中心 的 南通市滅火救援應急中心一期工程 已經由 南通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 批準建設。工程所需資金來源是 財政撥款 , 現已落實?,F就監理工程面向社會公開招標,擇優選定監理單位。
2、南通海審工程項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標人委托具體負責本工程的招標事宜。
3 、工程概況 :
(1)批文號:通發改投資[2009]352號 (2)建安工程投資額:約1200萬元
(3)工程地點:南通市開發區景興北路,東方大道西
(4)工程規模:新建面積約4200平方米,改造面積約3700平方米
(5)結構類型:框架結構 (6)質量等級要求:市優質結構工程
(7)監理作業時間: 施工招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驗收階段和保修階段全過程
4、本招標工程共分一 個標段,標段劃分及相應招標內容如下:
施工招標階段、施工階段、竣工驗收階段和保修階段全過程監理,含土建、安裝、裝飾裝修、室外配套等工程,參與施工圖設計階段有關技術服務,對工程進行質量、進度、投資、安全四大控制和合同管理、信息管理、文明施工管理,組織協調施工現場各方關系。
每位申請人可申請參與上述一個標段的資格預審。
5、申請人應當具備的主要資格條件
(1)申請人資質類別和等級: 參加投標的監理單位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具備房屋建筑工程監理乙級及以上資質。
(2)擬選派的總監理工程師資質等級: 擬擔任本工程的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在投標申請單位注冊,為國家注冊監理工程師(房屋建筑工程專業)及具有工程師職稱,且年齡不得超過55周歲。
(3)擬選派的專業監理工程師資質等級: 擬擔任本工程的專業監理工程師必須在投標申請單位注冊,為省級及以上注冊監理工程師及具有工程師職稱。
(4)擬選派的項目監理員資質等級: 擬擔任本工程的項目監理員必須在投標申請單位注冊,具有監理員上崗證書。
(5)擬選派的造價工程師資質等級: 擬擔任本工程的造價工程師必須在投標申請單位注冊,為國家注冊造價工程師。
6、本工程只接受網上報名,詳見南通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招標項目網上報名須知》。
以下條件屬于資格預審的必要合格條件:
(1)具有獨立訂立合同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未處于被責令停業、投標資格被取消或者財產被接管、凍結和破產狀態;
(3)財務狀況:開戶銀行資信證明和符合要求的財務報表;
(4)企業沒有因騙取中標或者嚴重違約以及發生重大工程質量、安全生產事故等問題,被有關部門暫停投標資格并在暫停期內的,且企業無違紀行為和不良記錄的;
(5)企業的資質類別、等級和總監理工程師等應具備的資格條件滿足招標公告要求;
(6)資格預審申請書中的重要內容沒有失實或者弄虛作假;
(7)擬派的總監理工程師無在監工程,提供其相關資料及總監無在監工程承諾書,總監理工程師在監理過程中不得隨意變更;
(8)本工程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9)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7、報名時間: 2010年1月21日 至 2010年1月27日;網上報名24小時開通或南通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信息大廳計算機網上報名(工作日9:00-17:00),并請申請人于 2010年1月28日 9 時至 11 時到 南通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一樓 提交資格預審文件。
資格預審必須攜帶以下資料:
(1)南通市建設工程投標報名申請書;
(2)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書(如有授權);
(3)交驗已年檢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副本)、工程監理資質證書(副本);
(4)總監理工程師的監理工程師注冊證書及職稱證書、擬派現場管理人員上崗證及擬派人員的有效勞務合同和社保證明;
(5)擬派總監無在監工程承諾書;
(6)上述證件帶原件核對,提供裝訂成冊的復印件。
8、資格預審文件從南通市工程建設網下載,資格預審文件請統一使用A4紙裝訂成冊,一式叁份,正本一份,副本貳份。
9、確定潛在投標人的方法: 投標人數量的確定及資格審查辦法參照江蘇省建設廳蘇建招(2006)372號文件的規定執行。
10、如發現投標人遞交的資格預審材料有弄虛作假行為,該投標人將記入不良紀錄,并上報有關部門。如已中標,招標人有權取消其中標資格,并由該投標人承擔一切責任和損失。
注:本工程項目投標保證金實行集中管理,提交到南通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投標保證金集中管理專戶,請各報名單位及時辦理投標保證金帳戶備案手續。
11、招標代理機構地址:***
聯系人:陳 鈞 李志軍 電話:0513-88852812 0513-88822292 傳真:***
招標人地址:***
聯系人:張海濤 電話:***
本公告的發布時間為 2010年1月21日至 2010 年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