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和灌溪鎮人民政府文化及計生綜合樓經泰發改字[2009]136號文件批準建設?,F決定將該工程按一個標段施工進行公開招標,擇優選定承包人。
一、工程概況:建筑面積約1327平方米,磚混/四層,項目總投資約100萬元
二、工程地點:泰和縣灌溪圩鎮。
三、招標范圍:土建、裝飾及水電安裝工程。
四、對投標企業和項目經理的資質要求:投標企業必須具備房屋建筑工程施工總承包叁級及以上企業資質;擬派的項目經理必須具有建筑工程貳級及以上注冊建造師或叁級及以上項目經理資格(含臨時建造師)。
五、施工工期:180日歷天
六、資格審查方式:本工程對投標人的資格審查采用資格后審方式(即遞交投標文件后進行資格審查),資格審查標準和內容詳見招標文件。
七、獲得招標文件方式:本工程取消報名環節。凡有意參加投標的施工企業,可自行下載招標文件等資料,并按招標文件要求編制投標文件后直接投標。招標控制價在2009年12月21日起自行在以上網站下載。
八、遞交投標文件及開標時間:
1、投標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10年1月12日上午9時30分。
2、開標時間:2010年1月12日上午9時30分。
3、遞交投標文件及開標地點:泰和縣招標投標中心六樓開標廳。
招標人:泰和縣灌溪鎮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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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機構:泰和縣工程造價編審事務所
聯 系 人:曾女士 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