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GGPC-[2009]276 |
---|---|
加入日期: | 2009.12.15 |
截止日期: | 2010.01.05 |
招標業主: | 廣州市公安局 |
招標代理: | 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廣州市 |
內 容: | 一 廣播宣傳車1輛 ¥105萬元 簽訂合同后90個工作日內 二 電源車1輛 ¥33萬元 簽訂合同后30個工作日內 三 防彈追捕車3輛 ¥222萬元 簽訂合同后1個月內 四 反恐現場處警車1輛 ¥45萬元 簽訂合同后90個工作日內 |
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以下簡稱“采購中心”)受廣州市公安局(以下簡稱“采購人”)的委托,就以下政府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現邀請合格的國內投標人參加投標。有關事項如下:
一、招標項目簡介
(一)項目名稱:廣州市公安局警用裝備車輛(第三批)采購項目
(二)項目編號:GGPC-[2009]276
(三)項目類別:貨物類
(四)數量:4項
(五)采購內容
子包號 采購內容 最高限價(人民幣) 交付使用期
一 廣播宣傳車1輛 ¥105萬元 簽訂合同后90個工作日內
二 電源車1輛 ¥33萬元 簽訂合同后30個工作日內
三 防彈追捕車3輛 ¥222萬元 簽訂合同后1個月內
四 反恐現場處警車1輛 ¥45萬元 簽訂合同后90個工作日內
(六)用途:安全保衛
(七)投標保證金:人民幣貳萬元
注:投標人可對其中一個或幾個子包進行投標。子包是投標的最小單位,投標人應對同一子包的全部貨物和服務投標,評委會分包評標。
二、投標人資格要求
參加本項目投標的投標人除應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供應商資格條件外,還必須符合下列要求: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提供非進口產品和本國服務的供應商(進口產品指通過中國海關報關驗放進入中國境內且產自關境外的產品),注冊資金不少于人民幣100萬元;分公司投標的,必須由具有法人資格的總公司授權。
(二)必須是所投車輛的生產制造商或經銷代理商,經銷代理商投標需提交經銷代理證書或生產制造商供貨確認函。
(三)在廣東省內設有固定的售后服務點。
購買招標文件時請提交營業執照副本復印件。
三、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四、獲取招標文件的時間、地點、方式及招標文件售價
(一)獲取招標文件時間: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1月5日(辦公時間內)
(二)獲取招標文件地點: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前臺
(三)招標文件工本費:人民幣 150元/套(POS機刷卡,售后不退)
通過轉賬支付購買的方法如下:
1. 將招標文件工本費匯入:
收 款 人: 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開戶銀行:中國民生銀行廣州東風支行
賬 號: 0304014400000088
并請注明購買單位名稱及“[2009]276工本費”
2. 登錄采購中心網址,在本項目招標公告內下載招標文件(點擊左上角的附件即可下載)。下載的招標文件為加密文件,劃款后填寫下載包中的《購買采購文件登記表》,連同營業執照副本、匯款單傳真至(020)22330269-260工作人員收,再致電020-22330260向工作人員索取密碼(現場報名購買的可直接現場索取密碼)。
(五)采購中心只接受通過以上方式正式獲取招標文件的供應商的投標。
注:無論何種方式購買招標文件,潛在投標人均須準確填寫《購買采購文件登記表》,并須保證所填寫內容真實、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潛在投標人填寫信息錯誤導致的與本項目有關的任何損失由潛在投標人或填表者承擔。
五、招標答疑會時間及地點
(一)招標答疑會時間:2009年12月23日上午10:30
(二)地點: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三樓開標室
(三)如有答疑會紀要文件請于2009年12月23日后在本中心網站下載。
六、遞交投標文件時間、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及地點
(一)遞交投標文件時間:2010年1月6日上午9:00~9:30
(二)投標截止及開標時間:2010年1月6日上午9:30
(三)開標地點: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三樓開標室
七、采購人、采購代理機構的名稱、地址和聯系方式***
(一)采購人聯系方式***
采購人名稱:廣州市公安局
采購人地址:***
聯 系 人:何先生 聯系電話***
(二)采購代理機構聯系方式***
名稱:廣州市政府采購中心
地址:***
/[本項目的更正公告(如果有的話)和招標結果公告都發布在網上,請留意查看]
采購項目聯系:(020)22330228 王小姐 傳真:***
辦公時間:周一至周五8:30~12:00,14:00~17:30(周一下午為政治、業務學習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