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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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12.22 |
招標業主: | 巢湖市市容管理局 |
招標代理: | 巢湖市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巢湖市 |
內 容: | 保證金為:5000元; |
巢湖市政府采購中心根據巢湖市市容管理局委托,對巢湖市路燈維護主材進行公開詢價采購?,F邀請合格的供應商根據政府采購項目清單的要求提交報價函。
1. 貨物清單:
巢湖市路燈維護主材貨物清單
序 號 | 名 稱 | 單位 | 數 量 | 單 價 | 合 價 |
備選品牌 |
1 | NG150鈉燈泡 | 只 | 380 | 南京三樂、飛利浦、歐斯朗 | ||
2 | NG110鈉燈泡 | 只 | 350 | 南京三樂、飛利浦、歐斯朗 | ||
3 | NG250鈉燈泡 | 只 | 380 | 南京三樂、飛利浦、歐斯朗 | ||
4 | NG250鈉燈泡鎮流器(外) | 只 | 50 | 南京三樂、飛利浦、歐斯朗(純銅) | ||
5 | NG250鈉燈泡鎮流器(內) | 只 | 300 | 南京三樂、飛利浦、歐斯朗(純銅) | ||
6 | NG150鈉燈泡鎮流器(內) | 只 | 300 | 南京三樂、飛利浦、歐斯朗(純銅) | ||
7 | NG150鈉燈泡鎮流器(外) | 只 | 100 | 南京三樂、飛利浦、歐斯朗(純銅) | ||
8 | NG110鈉燈泡鎮流器(內) | 只 | 200 | 南京三樂、飛利浦、歐斯朗(純銅) | ||
9 | NG110鈉燈泡鎮流器(外) | 只 | 350 | 南京三樂、飛利浦、歐斯朗(純銅) | ||
10 | 400W金鹵燈泡 | 只 | 100 | 南京三樂、飛利浦、歐斯朗 | ||
11 | 250W金鹵燈泡 | 只 | 200 | 南京三樂、飛利浦、歐斯朗 | ||
12 | 400W鈉燈泡 | 只 | 200 | 南京三樂、飛利浦、歐斯朗 | ||
13 | 400W鈉燈泡鎮流器(內) | 只 | 50 | 南京三樂、飛利浦、歐斯朗(純銅) | ||
14 | 高壓鈉燈觸發器(內裝雙頭) | 只 | 800 | 南京三樂、飛利浦、歐斯朗 | ||
15 | 金鹵燈觸發器(內裝雙頭) | 只 | 250 | 南京三樂、飛利浦、歐斯朗 | ||
合 價 | 大寫(人民幣) |
2. 詢價要求:
2.1. 供應商資格:在中國注冊的企業法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設備和專業技術能力;在參加政府采購活動的前三年內無重大違法經營記錄;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條件。
2.2. 報價函構成:供應商應提交經供應商法定代表人簽署的有效報價(單價、合價)、企業法人營業執照復印件(加蓋公章)、售后服務承諾書(加蓋公章)。具備在巢湖市政府采購中心登記備案的供應商只須提供有效報價(單價、合價)和售后服務承諾書(加蓋公章)。
2.3. 報價:報價以人民幣報價。供應商按照詢價函中的序號一次性報出所投貨物的單價和合計價(貨物序號不得隨意變更)。每種貨物只允許有一個報價,任何多方案的報價將不予接受。供應商自行考慮市場風險,所報價格應包含貨物稅金和在采購人指定地點交貨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2.4. 合同價:供應商報價一經本中心認可,即為簽約的合同價。
2.5.合同簽訂時間:成交通知書發出之日起 十五 日內
交貨期: 合同簽定后 十五 日內
2.6. 報價函遞交:供應商應將報價函裝訂成冊、密封并在信封上標明詢價函編號、供應商名稱、地址、聯系方式***
3. 采購保證金:
供應商遞交報價函前,必須提交規定的采購保證金。評審時供應商沒有遞交采購保證金的,政府采購中心有權拒絕接受其報價函。
政府采購中心和采購人的利益在因供應商行為受到損害時,可根據規定的條件從供應商的采購保證金中獲得補償。
3.1. 采購保證金為:5000元;
3.2. 采購保證金有效期:采購保證金應在詢價截止后30天內保持有效,不計利息;
3.3. 采購保證金請以電匯、 現金等方式匯(交)至以下地址:
銀行戶名:巢湖市招標采購交易中心
開戶銀行:巢湖市工行巢州分理處
銀行帳號:1315068109300032335
3.4. 下列任何情況發生時,供應商采購保證金將不予退還:
A. 供應商在詢價函中規定的有效期內撤回其報價;
B. 成交供應商在規定期限內未能簽訂合同的;
C. 供應商有串通、提供虛假資料等影響采購公正的違法、違規行為。
3.5. 采購保證金的退回
未成交供應商的采購保證金在三個工作日內無息退回。成交供應商的采購保證金將自動轉為履約保證金。成交供應商將所有成交產品的合同和驗收報告交付招標采購交易中心備案后,政府采購中心將根據履約情況全額或部分退還履約保證金(不計利息)。
4. 評審原則:
本項目將采用“質量第一,價格優先”的評審原則。在確保符合采購需求、質量和服務相等的情況下以供應商價格最低者確定成交供應商。由采購人與其簽訂《巢湖市政府采購項目貨物類合同》。
5. 付款方式: 貨到驗收合格后付款 。
6. 詢價截至時間:二〇〇九年十二月二十二日十五時。
7. 報價函遞交地點:巢湖中路180號(物資大廈四樓,辦事大廳),巢湖市招標采購交易中心
8.本項目不收取任何費用。
9.聯系方法:聯系地址:巢湖中路180號(物資大廈四樓),郵政編碼:238000電話:0565-2399311; 傳真:0565-2399300;聯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