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12.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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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12.09 |
招標業主: | 增城市市政管理局 |
招標代理: | 廣東華工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
地 區: | 增城市 |
內 容: | 建設規模:本項目位于荔城街棠廈村雞心嶺。一區總庫容44.14萬m3,有效庫容40萬m3,按垃圾壓密度1.2噸/m3,一區有效容量48萬噸,年平均日處理規模330t/d。主要整治內容為:完成未填區的清淤及地下水導排、滲瀝液導排及防滲系統;現狀垃圾堆體封場及垂直防滲;庫區防洪系統;滲瀝液調節池;200噸/日滲瀝液處理系統;填埋場導氣設施等。 |
根據計劃和規劃部門的批準,增城市棠廈垃圾填埋場整治工程施工監理(重新招標)已具備招標條件,現決定對本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選定施工監理單位為上述項目提供相關服務,招標具體事宜公布如下:
一、項目名稱:增城市棠廈垃圾填埋場整治工程施工監理(重新招標)
二、招標單位:增城市市政管理局
聯系人:宋小姐 聯系電話***
三、招標代理機構:廣東華工工程建設監理有限公司
聯系人:彭小姐 聯系電話***
四、招標內容:本項目施工準備期、施工期、竣工結算期、質量保修期全過程監理服務。
五、建設規模:本項目位于荔城街棠廈村雞心嶺。一區總庫容44.14萬m3,有效庫容40萬m3,按垃圾壓密度1.2噸/m3,一區有效容量48萬噸,年平均日處理規模330t/d。主要整治內容為:完成未填區的清淤及地下水導排、滲瀝液導排及防滲系統;現狀垃圾堆體封場及垂直防滲;庫區防洪系統;滲瀝液調節池;200噸/日滲瀝液處理系統;填埋場導氣設施等。
六、項目總投資:約3500萬元。本項目監理取費按發改價格[2007]670號的規定由投標人自行報價,有效報價的浮動率為0%至-20%。
七、資金來源:增城市財政安排解決。
八、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時間:
2009年12月9日(上午9:30~11:30 下午2:30~5:00)
九、報名及遞交資格預審申請文件地點:增城市建設工程交易中心(增城市掛綠路12號)
十、投標申請人資格預審合格條件:
1、投標申請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即在法律和財務方面均為獨立,按商業法律經營;
2、投標申請人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法人營業執照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企業資格證書;
3、投標人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資質之一的監理單位:
具有工程監理綜合資質或市政公用工程監理乙級資質或以上。(相關要求按建設部令第158號或建設部令第102號文執行)
4、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必須具有建設部2006年4月1日后頒發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監理工程師注冊執業證書,且其注??
5、資格審查前,投標人及擬擔任本工程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的告知性備案信息已在廣州城市建設網上公布;
6、投標人已按照附件五、六、七的內容簽署蓋章的投標申請人聲明。
7、投標申請人沒有處于被責令停業,沒有處于被取消投標資格的處罰期內;
8、投標人沒有處于財產被接管、凍結、破產的狀態;
9、本監理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
十一、正式投標人的確定方式:
1、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大于等于5名且小于等于8名時,取全部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為正式投標人。
2、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超過8名,擇優選取前8名成為正式投標人。
3、滿足資格審查合格條件的投標申請人不足5名時,招標人分析失敗原因,修正招標方案,報有關部門核準后,重新組織招標。
十二、投標申請人報名時須提交的資料:
1、資格預審合格條件的證明材料(見附件一);
2、資格預審擇優評分的證明材料(見附件二);
3、滿足資格預審合格條件所需的有關證明材料在報名時需攜帶原件以供核查,核對后當場退還。招標代理機構和投標申請人雙方代表簽字確認投標報名資料的核對情況,并當場由投標申請人將報名資料密封(自備密封袋)。
十三、各報名單位按以上資料順序打印目錄和頁碼,裝訂成冊,一式兩份,每頁加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簽章。投標申請人對其所提供的資料必須真實和完整,如被發現有任何虛假或隱瞞情況者,招標人有權取消其報名資格。
十四、招標人對資格預審結果不作任何解釋。
附件一: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原件審核情況一覽表(資格預審合格條件資料)
附件二:投標申請人報名提交資料原件審核情況一覽表(資格預審擇優評分資料)
附件三:投標單位(監理)資格預審擇優評分表
附件四:投標申請公函
附件五:投標申請人聲明(一)
附件六:投標申請人聲明(二)
附件七:投標申請人聲明(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