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徐采中招2009-0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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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11.24 |
截止日期: | 2009.12.14 |
招標代理: | 徐匯區政府采購中心 |
地 區: | 上海市 |
內 容: | 2010年度中小學學生簿冊約318萬本(包括寫字簿、語文練習簿、數學簿、作文簿、練習簿、小學周記本、彩色練習簿等)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財政部18號令《政府采購貨物和服務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上海市徐匯區政府采購中心受采購人委托,就徐匯區教育局2010年度中小學學生簿冊政府采購項目進行公開招標采購,邀請合格投標人提交密封投標。
一、項目編號:徐采中招2009-044
二、項目名稱:徐匯區教育局2010年度中小學學生簿冊政府采購項目
三、采購內容:2010年度中小學學生簿冊約318萬本(包括寫字簿、語文練習簿、數學簿、作文簿、練習簿、小學周記本、彩色練習簿等),具體數量及要求詳見談判文件第三章。
投標時投標人需提供與投標產品一致的八種樣品并進行包裝(包含3-1寫字簿、4-1語文練習簿、5-1數學簿、15-1練習簿、126-1英語練習簿、14-16:16開畫圖紙、104-1作文簿、101-1彩面練習簿),共提供5套樣品,未提供相應樣品的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收。中標單位樣品要封存,供驗收時進行對比。
送貨地點:徐匯區中小學校
送貨時間:本次采購分兩階段送貨,其中2010年度第一學期中小學學生簿冊要求在2010年1月25日前全部送貨到位,第二學期要求在2010年6月25日前全部送貨到位(每學期的送貨量詳見談判文件)
注:根據上海市財政局滬財庫[2009]19號“關于落實政府采購優先購買福利企業產品和服務的通知”要求,本項目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采購福利企業的產品和服務。
四、合格的供應商除具備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規定的條件外還應具備以下資格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注冊資本在人民幣100萬元及以上;在本市具有固定經營場所及售后服務機構;
2、投標人必須為學生簿冊的生產廠家,或是由生產廠家書面授權參與本項目投標的指定唯一代理商。如果生產廠家自己參加投標,則該生產廠家不得再授權代理商參加投標;如果生產廠家自己不參加投標,則該生產廠家可授權唯一代理商參加投標。
五、購買招標文件需提交資料
1、營業執照副本原件及稅務登記證原件;
2、以上證照原件經采購方核對后即刻發還,另供應商需提交以上證照復印件一套(加蓋企業公章)。
六、招標文件購買時間、地點、售價
供應商可于2009年11月24日至2009年12月14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16:00(雙休日及節假日除外)到上海市延安西路358號美麗園大廈14樓(上海國際招標有限公司,聯系人:薛瑋嘉,電話:***
七、投標單位對招標文件有疑問的可在2009年12月7日上午10點整前以書面傳真的形式向徐匯區政府采購中心提出,由采購中心負責統一解答。采購中心將于2009年12月7 日下午16點前以傳真形式發布招標文件澄清紀要。
八、投標截止時間:2009年12月15 日(周二)上午10時整(北京時間),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規定的投標文件恕不接受。
九、投標地點:漕溪北路336號徐匯區人民政府綜合樓309室。
十、2009年12月15日(周二)上午10時整(北京時間)于漕溪北路336號徐匯區人民政府綜合樓309室舉行開標儀式,屆時請投標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人進場簽到,同時準備一份與投標文件一致的法定代表人委托書(法定代表人證明書)以及相應身份證明文件原件,以供招標人確認唱標資格,否則其投標文件將被拒絕接收。
本次公開招標項目由徐匯區政府采購中心組織實施,不向投標人人收取服務費,請投標人在測算報價時充分考慮這一因素。
集中采購機構:徐匯區政府采購中心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200030
電 話:***
傳 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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