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浙江師范大學就國際交流中心成品門項目進行競爭性談判采購,歡迎符合要求的供應商參加。
一、談判文件編號及名稱:編號:2009143;項目名稱:成品門。
二、談判內容:
具體內容詳見第三章《競爭性談判內容與技術要求》
三、供應商的資格要求:
1. 具有獨立法人資格,能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在中國境內經國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批準注冊的設備制造廠商;
2. 注冊資金500萬元以上(含),企業專業性強,機械化程度較高,具有良好信譽和售后服務能力的廠商;
3. 具備談判產品的供貨能力。
4. 在最近三年內無騙取中標、嚴重違約、違紀及重大安全及質量問題之一。
四、競爭性談判文件的發售
領取談判文件日期:2009年11月18日至2009年11月24日止,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雙休日及法定節假日除外)。談判文件工本費200元,售后不退。
地點:浙江師范大學行政北樓114室(金華市迎賓大道668號)。
領取談判文件時應出具的資料:需提供加蓋公章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和法人委托授權書及本人身份證。聯系人:張老師,電話:0579-82282703;傳真:***
說明:本次領取的談判資料由談判文件1份、圖紙2張組成。
五、談判響應文件遞交時間地點:
談判響應文件遞交截止時間:2009年11月25日下午2:30止。
地點:浙江師范大學行政北樓114室(金華市迎賓大道668號)。
六、談判時間:2009年11月25日下午2:30止。
七、談判地點:浙江師范大學行政北樓109室——采購中心會議室(金華市迎賓大道668號)。
八、談判保證金:供應商應于2009年11月25日上午9:00止前向浙江師范大學采購中心提供談判保證金:10000元整(人民幣)。成交供應商在提供合同總款10%的履約保證金后退還談判保證金(不計息)。未成交供應商在談判結束后到采購中心114室辦理談判保證金退款手續(不計息)。
(建議用銀行匯票的方式交納談判保證金,在匯款用途欄內注明“談判保證金”字樣,拒收現金。)
單 位: 浙江師范大學
開戶銀行:金華市商業銀行浙師大支行
銀行賬號:130182640000422
九、資格采用后審制,接受參與談判人報名或遞交談判響應文件不表明已獲參與談判資格.經評審組審查不符合本項目資格要求,則作為無效響應處理,其造成的損失由供應商自行承擔。
十、技術答疑:談判人認為技術參數有歧義或有需澄清的問題以傳真方式應于2009年11月24日15:00時之前傳至談判方。聯系人***
十一、項目聯系人:王老師,聯系電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