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S091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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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11.10 |
截止日期: | 2009.11.18 |
地 區: | 石家莊 |
內 容: | 報廢結 晶器銅管 150*150*900 73 加工后的單件 重量在32-40 Kg。 150*150*1000 83 180*220*900 113 180*180*1000 118 220*300*900 155 280*320*900 221 300*360*900 265 |
編號 S091121 標的名稱 報廢結晶器銅管、銅套加工 采購量 現庫存43噸左右、年產生60噸左右
物資(項目)情況介紹 對煉鋼廠報廢的結晶器銅管和煉鐵廠報廢的風口套進行加工,加工成要求重量后供煉鋼廠使用。(合同期限一年)。
技術條款、技術協議 (詳見附件一)。
合同主要條款 (詳見附件二)。
標段及分標段中標模式 一個標段,一家中標。
投標保證金 本次招標收取投標保證金5000元整,投標人在確認技術條款、技術協議及合同主要條款無誤后繳納投標保證金,領取招標文件;中標后投標保證金轉為合同履約保證金,履約保證金按每批銅管、銅套的市場價值的總金額(每批加工銅管、銅套的重量*當期銅的市場價格=總金額)收取,合同履行完畢后無息退還;如未中標則招標活動結束后無息退還;如果投標人放棄投標、哄抬標價、提供虛假材料、串標、中標后拒絕簽訂合同,招標方將沒收投標保證金。
報名條件要求 1、 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資質齊全。
2、 報名廠家需具有加工設備,加工廠房和倉庫等設施。
報名方式 咨詢電話 傳真 報名網址
0311-86912785王江紅
0311-86912653吳振江 0311-86912922
監督及投訴 電話:0311-86913900 電子郵箱***
報名截止時間 2009年11月18日
附件一: 報廢結晶器銅管、銅套加工技術協議
招標編號:
甲方(招標方):石家莊鋼鐵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投標方):
根據生產需求擬對“報廢結晶器銅管、銅套加工”進行招標限定一個標段(分設二項業務),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技術協議。
1、業務說明:
1.1報廢結晶器銅管加工
1.1.1把報廢結晶器銅管進行加工,重量符合要求。
1.1.2暫估數量:現庫存重量約為35噸左右,年產生數量約為50噸左右。
1.1.3業務要求:
項目內容 內口尺寸mm*mm*mm 單重
約(Kg) 重量要求
報廢結
晶器銅管 150*150*900 73 加工后的單件
重量在32-40 Kg。
150*150*1000 83
180*220*900 113
180*180*1000 118
220*300*900 155
280*320*900 221
300*360*900 265
1.1.4 加工地點:石鋼公司廠區內指定區域加工,或廠外加工。
1.1.5 加工要求:使用自備加工設備,按照規定重量進行加工。
1.1.6根據中標單位加工后的重量進行實際測算,得出加工損耗。
1.1.7加工過程中產生的碎銅屑歸石鋼公司所有,過秤后交回指定
倉庫。
1.2 報廢銅套加工
1.2.1 按照要求把報廢的銅套(庫存單重約53-130Kg)加工成為
32-40 Kg。
1.2.2 暫估數量:現庫存重量約為8噸左右,年產生數量約為10
噸左右。
1.2.3 加工地點:石鋼公司廠區內指定區域加工,或廠外加工。
1.2.4 加工要求:使用自備加工設備,按照重量要求進行加工。
1.2.5 根據中標單位加工后的重量進行實際測算,得出加工損耗。
1.2.6加工過程中產生的碎銅屑歸石鋼公司所有,過秤后交回指定
倉庫。
1.3 額定數量:按時完成管理人員下達的任務。
1.4 設備配置:鋸床或切割鋸1臺,其它設備自定。
1.5 電力耗費:如在廠內加工,加工設備所耗電力由石鋼公司承
擔,以供電開關上側確定為供電界面。
1.6 如在廠外加工,乙方負責將報廢結晶器銅管、銅套過秤后拉
出,加工好后及時回運,過秤后卸到指定倉庫。
1.7 如在廠內加工,甲方負責報廢結晶器銅管、銅套的取送、計
量工作。
1.8 計量數據: 以甲方計量秤單統計數據為結算依據。
1.9 嚴禁弄虛作假,發現一次處罰200-20000元。
1.10 不按時完成管理人員要求加工數量的,處罰200-2000元。
1.11 招標單價:
項目內容 內口尺寸mm*mm*mm 單重
約(Kg) 含稅單價(元/噸)
報廢結
晶器銅管 150*150*900 73
150*150*1000 83
180*220*900 113
180*180*1000 118
220*300*900 155
280*320*900 221
300*360*900 265
銅套 —— 53
—— 130
2、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2.1 甲方的義務和權利
2.1.1告知乙方相關工作事項。
2.1.2執行《相關方管理辦法》。
2.1.3對乙方作業相關工作進行管理和協調。
2.1.4有權制止乙方的各種違規、違制、違法行為。
2.1.5指導、監督、檢查和考核乙方的相關工作。
2.2 乙方的義務和權利
2.2.1必須與甲方簽定《安全環保協議》、《治安、交通協議》和
《廉政協議書》。
2.2.2在作業過程中必須服從甲方管理,執行甲方各項規章制度。
2.2.3執行《相關方管理辦法》。
2.2.4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2.2.5負責作業過程中隨車票據的傳遞。
2.2.6保證加工的數量、質量和時間。
2.2.7保證設備完好,若影響甲方生產則由乙方承擔損失。
2.2.8在甲方區域發生的人身、車輛事故及設施損壞等按責任承擔。
2.2.9廠內加工做到工完料凈場地清。
2.2.10 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并反映到有關部門。
3、合同期限:一年
4、本技術協議為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投標單位簽字表:
附件二: 報廢結晶器銅管、銅套加工合同主要條款
一、業務名稱、業務內容、業務要求和費用(見技術協議)。
二、履約保證金條款:
2.1根據 招標公示表確定的履約保證金規則,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約保證金,保證金金額: 元(大寫: )。
2.2 履約保證金的金額按每批加工銅管、銅套的重量*當期銅的市場價格=總金額收取。
2.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若乙方因違約被扣減履約保證金導致履約保證金
金額不足,乙方應在10日內補齊,否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合同,并沒收履約保證金。
2.4合同到期終止或經雙方協商終止后,甲乙雙方在結清款項之日起30日內甲方將履約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三、合同期限:自合同生效起12個月。
在合同期內,甲方發生停產、限產、檢修、改造、運營方式改變等情況,甲方有權根據實際生產情況,調整業務范圍、結算方式、合同有效期等事項,甲方有權暫時中止合同或解除合同。
四、計量: 分規格分批次計量,以甲方秤計量數量為結算依據。
五、結算:
5.1結算方式、時間:
按批次進行結算,每批結算數量為:返回銅管、銅套的秤單數量加上加工損耗。
每批銅管、銅套按要求加工返回后,乙方持相關票據(秤單)結算上月費用。
5.2乙方開具國家規定的專用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結算付款。
六、付款: 甲方將結算款通過賬戶支付給乙方(承兌匯票或現匯,以承兌匯票為主),合同到期費用結算完畢后,次月付清全部余款。
七、技術條款:
甲、乙雙方簽訂的《技術協議》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應嚴格執行該《技術協議》約定的所有條款。
八、補充協議
合同執行中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九、檢查考核
乙方保證已充分了解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并遵守,如乙方違反協議和甲方制度,乙方接受甲方對乙方進行處罰200-3000元。情節嚴重者,單方解除本合同。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十、違約責任
10.1任何一方在合同期內除本合同約定的可解除、終止合同的情形外,未經協商而終止合同,承擔違約責任(沒收合同履約保證金)。
10.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需承擔賠
償責任。
十一、解決合同糾紛方式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它事項
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投標單位簽字表 年 月 日
單 位 代 理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