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09.10.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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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09.11.02 |
招標業主: | 建湖縣交通巡邏警察大隊 |
地 區: | 建湖縣 |
內 容: | 其注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 |
一、建湖縣交警大隊采購室外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及電子警察系統項目已批準實施,現決定對該項目進行公開招標,確定供應商。
二、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室外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及電子警察系統。
項目地點:204國道建湖段。
標段劃分: 1 個 資金來源:已落實
招標內容:項目采購產品為4組室外可變情報板;1個交叉路口交通信號燈;1套卡口型電子警察系統(含終端設備)。
本項目要求施工工期為20天。
三、投標人參加本次政府采購活動應當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采購法》第二十二條的規定并具備下列條件:
1、投標人必須在中國境內注冊,其注冊資金在500萬元以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和良好的技術實力。
2、室外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及電子警察系統必須通過省級以上有關技術監督部門的檢測,并提供有效的技術監督部門檢測通過的設備檢測報告。
3、投標人有固定的經營場所,有一定數量的專業技術人員,具備相關項目的施工能力,具有良好的商業信譽。
4、業績要求:投標人所供產品的設備制造商必須有室外可變情報板、交通信號燈及電子警察系統開發、生產經驗。
5、投標人應遵守國家和省、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
四、凡自愿參加本次招標采購的申請人,請在2009年11月2日17時前(節假日不休)將相關資格預審文件密封并加蓋公章后投到建湖縣招投標交易中心綜合服務廳的①號投標報名箱中(建湖縣城匯文東路98號、市政大樓五樓)。
五、資格預審文件組成(包括原件和復印件):
1、企業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及組織代碼證原件和復印件;2、ISO9001:2000質量管理體系認證證書原件和復印件;3、安全生產許可證或安防資質證書原件和復印件;4、項目經理(三級或三級以上)資質證書原件和復印件;5、計算機軟件、網絡設計、系統集成等資質證書原件和復印件;6、交通信號燈、LED可變情報板及電子警察系統經權威記表;8、企業對所提供的資料無弄虛作假內容聲明;9、法人授權委托書原件。
六、 投標單位必須按上述要求提供,資格預審文件資料必須真實、齊全,如未按要求按時提供真實、齊全的有關資料,將導致資格預審不合格。資格預審文件1-6項加蓋公章后的復印件和7-9項原件請按順序裝訂成冊。
投標單位須在2009年11月2日上午11:00前以傳真(0515-86278776)或其它有效形式與采購人確認參與資格預審;確認參與資格預審后放棄的,除不可抗力情況外,招投標管理部門將在網上予以公告并記入誠信檔案;不參與確認的不作為資格審查對象。
七、凡資格預審合格的投標申請人,請按照資格預審合格通知書中規定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獲取招標文件有關資料。
八、招投標監督管理機構投訴電話:***
采 購 人:建湖縣交通巡邏警察大隊 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0515-86158216 13851330998 聯 系 人***
附件一:
供應商參與資格審查確認函
:
本單位將參與 項目的資格審查,已在相關網站查看招標公告(資格預審)資料并認可招標公告資料準確無誤,特發此函確認。
單 位 名 稱:
法 定 代 表人:
聯 系 電 話***
法人委托代表:
聯 系 電 話***
(單位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二:
建湖縣政府采購供應商登記表
填表企業簡述 年 月 日
企業名稱
詳細地址 郵 編
法人代表 企業性質 注冊資金
聯系 人***
營業面積 在冊員工 名 技術人員 名
聯系電話***
手 機 號 網 址
供應商品
范 圍
企業概況
主要業績
注:可另外附頁說明。
附件三:
企業對所提供的資料無弄虛作假內容聲明
我公司擬參加貴單位 項目的投標,對資格預審文件中提供的所有資料保證真實、無弄虛作假成份。
特此聲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