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標編號: | 東采公〔2009〕586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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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 2009.10.29 |
截止日期: | 2009.11.24 |
招標業主: | 東莞市公安局 |
招標代理: | 深圳市國信招標有限公司 |
地 區: | 東莞市 |
內 容: | 文件售價(元): 150.00 |
項目名稱: 東莞市公安局專用軟件采購項目
采購編號: 東采公〔2009〕586號
采購目錄: 服務類\信息技術、信息管理軟件的開發、設計、監理(含信息工程監理等)
采購方式: 公開招標
供應商投標資格: 2.1投標人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的獨立法人(具有相關經營范圍); 2.2稅務登記證書(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2.3企業組織機構代碼證(復印件加蓋投標人公章)。
獲取文件開始時間: 2009年11月04日 08:30
獲取文件截止時間: 2009年11月24日 17:30
獲取文件地址:***
采購文件售價(元): 150.00
文件遞交開始時間: 2009年11月25日 09:00
文件遞交截止時間: 2009年11月25日 09:30
文件遞交地址:***
開標時間: 2009年11月25日 09:30
開標地址:***
采購人名稱: 東莞市公安局
采購人地址:***
采購代理機構名稱: 深圳市國信招標有限公司
采購代理機構地址:***
經辦人名稱: 張建軍
聯系電話***
⑴ 購買標書時必須攜帶:投標人營業執照副本、稅務登記證、企業組織代碼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未參加過東莞市政府采購活動的供應商攜帶以上證件原件前來注冊登記。
⑵ 購買了招標文件,而不參加投標的供應商,請在開標3日前以書面形式通知采購代理機構。若該項目因不足三家而導致重新招標,未予書面通知的單位將被取消重新參加該項目投標的資格。
(3)如投標人對招標文件內的條款有異議的,請于開標三個工作日前向招標代理機構提出,逾期不予受理。